如何依法维护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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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依法维护女权,女人作为弱势群体中的一员,面对许多的不公很多的人都会选择沉默的方式,但这样的方式并不能给我们带来好的结果,以下是关于如何依法维护女权。

如何依法维护女权1

妇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方式主要有:

(1)要求公安机关、劳动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基层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有权依法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如诉讼困难,可以申请获得法律救助;

如何依法维护女权

(4)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联合会或者相关妇女组织可以向大众媒介披露并批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予以依法查处。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如何依法维护女权2

(1)制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相配套的、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行政法规,或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使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更切实可行。

(2)提高司法和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充实力量,加强领导,严格监督,确保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更切实可行。

(3)在全国范围内,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和偏远贫困地区,继续深入持久地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早婚,买卖婚姻,近亲结婚等违法婚姻。

(4)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和一切合法财产权利及时查处侵害妇女权益的民事案件。

(5)严厉打击拐骗,买卖,遗弃、虐待、迫害、侮辱妇女等犯罪活动,维护妇女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坚决取缔卖淫嫖}娼活动,扫除社会丑恶现象。

(6)严肃查溺弃、买卖、残害女婴的犯罪活动,严禁利用现代医学技术进行非医学性的'胎儿性别鉴定,打击破坏计划生育的违法犯罪行为

(7)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尤其要引导、帮助广大妇女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自觉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8)保护妇女合法的控告、申述权,健全妇女信访接待与处理制度,防止出现互相推委,久拖不决的现象,开展法律咨询及代理业务,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为受害妇女伸张正义。

什么是妇女权益

(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领域享有与男子同等权利,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应受到保障的原则,作为国家维护和保障基本人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

中国政府十分重视妇女的发展与进步,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国家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在制定国家宏观政策时,遵循男女平等参与、共同发展、共同受益的原则

为妇女进步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法律保障。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获得通过。自1992年10月1日起施行。

如何依法维护女权 第2张

维护女性权利的必要性

妇女占人口的一半,中国妇女是一个人口众多的群体,在全国12亿人口中占了二分之一,世界上每10个人中就有一名中国妇女。

在数千年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妇女和男子一起共创中华民族的文明,并且赢得了民族的解放和国家的独立。新中国建立以来,由于男女平等制度和法律的实施,妇女蕴藏的聪明才智空前地得以发挥,在创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上都发挥了突出的作用,在国内外赢得了“半边天”的盛誉。

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阶段。在邓小平理论指引下,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广大妇女在全面参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上,取得了新的进步和发展。

特别是在家庭方面,因为女性在生理、心理、性格等方面具有天生的母性,她们对家庭的和谐稳定,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等方面具有男性不可替代的作用。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法律制度了许多行政法规和相应的政策措施,来保护妇女的权益,积极保护妇女的切身利益。

如何依法维护女权3

造成维权难的影响因素

(一)法律知识匮乏

女性自身的文化程度低,权利意识欠缺,对法律不了解,使一些女性根本不知道自己有些什么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不自知,知道了也不懂该怎样通过法律途径正确维护自身权益,不知不觉从受害人成为侵权行为人甚至犯罪嫌疑人;加之我国的律师及法律援助

目前多集中于城市,使农村受害女性往往得不到方便的、专业的法律帮助。缺乏应有的法律知识,既不懂守法,也缺乏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自我保护意识,加之,维权途径的有限性,女性在权益受侵害后,凭感觉采取以暴制暴方式,从而走上侵权道路。

(二)高额维权成本

处于社会及家庭弱势地位,缺乏独立的经济来源,也是造成女性维权被动主要的原因。所有的救济手段中诉讼的经济及时问成本最高,时间长、花费大。维权的高成本导致有些女性在权益受侵害时为避免诉讼,选择了“自行解决”方式,从而引发侵权行为的发生,甚至犯罪发生。

对已进入诉讼程序的女性也往往因经济困难造成诉讼困难。据统计,因经济困难等原因,面对相对复杂的诉讼程序,没有律师参与诉讼,女性也很难正确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如何依法维护女权 第3张

(三)女性自身心理缺陷

见诸报端的这些事件,矛盾双方本完全可心平气和协商解决,但由于女性易受情感支配,遇事不冷静,往往采取一些过激行为,结果由受害者转变为侵权者

由于先天心理特征及社会环境、个人经历的影响,相对偏激、敏感、不自信,缺乏理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法律不信任,对诉讼恐惧,这些心理因素既是女性}侵权行为的原因,也限制了其应诉能力,决定了她们在诉讼中处于弱势地位。

(四)传统思想习惯影响

我国传统文化历来强调集体主义

忽视对个人权利的保护。民众本身又极为“厌诉”,遇到侵权事件大多选择找亲友调解这种比较温情的方式,只有少数人想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因家庭暴力造成对女性本身的合法权益的侵犯时,大多数受害女性受“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思想影响,往往最终选择忍气吞声。

(五)社会维权体系不足

目前,社会对女性的权利救济状况不尽人意,缺乏健全的社会化维权格局;较重视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薄弱,有许多受害女性的投诉得不到解决,直接诱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及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

诉讼中,打击重于保护,强调对加害人的制裁,而缺乏对受害女性保护的实际措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其他法律赋予保护妇女权益的国家强制力作用有限,女性想通过法律真正实现权利救济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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