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作文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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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律作文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法律作文6篇

法律作文 篇1

在电视上看到这样一则报道:一位少年由于迷恋网络游戏,天天在家上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去学校,不学知识,不与外界交流,不和父母说话。父母想见他一面都很难,每天只有给他送饭和上厕所时,才能见到他。整整两年时间,他都在电脑前泡着,变得面黄肌瘦。

在我的身边,这样的例子也曾有过。这些人迷恋网游,沉醉于打打杀杀的虚幻之中,有的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断送了自己美好的青春和前程……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全社会都要关心和爱护未成年人,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如果坚决不让未成年人进网吧玩网络游戏,他们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就是因为一些黑心网吧,为了赚那几个小钱而断送了那些孩子的前程。

不光是未成年人进网吧玩游戏犯法,生活中还有许多事情是违法的。闯红绿灯、偷东西、打架斗殴、损害他人利益和财产,12岁以下骑车上学……生活中处处有法律。要想真正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就必须要多学习法律知识,自觉依法办事,不做违法的事情,用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

法律,让我们共同来拥护你,遵守你,让你伴我成长!

法律作文 篇2

法律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法律也包括很多种。比如有《道路交通法》、《合同法》、《公司法》等。有的法律法规离我们的生活很近,有的法律似乎离我们很远但实际很近。

交通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有很多种,但大致就是对人和车在路上应遵守的项目作出了规定。比较好理解的有:人和车都不可以闯红灯,自行车和行人不可到机动车道上去骑和走,不可逆向行驶等。

记得有一次,爷爷用电动车带我回家,到了一红绿灯路口时,爷爷四处张望后,在红灯亮着的情况下闯了过去。我后来便对爷爷说:“爷爷,你这样做是非常不正确的,我们不能闯红灯。即使我们有着急的事,也不能闯红灯的。”那次以后,反正我再没有看到过爷爷闯红灯。但爷爷还是违反了交通规则,因为爷爷开电动车逆向行驶被交警叔叔罚了20元钱。哈哈,有了钱的惩罚,爷爷再也不敢逆向行驶了。我想,不管怎样,爷爷一定吸取教训了,他以后一定不会再违反交通法规了。我想,我也一样会遵守,而且还要监督爷爷和身边的所有的人遵守。

就在我放学回家的一段路程,我看到过好几次车祸,有电动车相撞的,也有电动车与汽车相撞的,当时受伤的人的痛苦的表情和地面的鲜血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我想,这样血淋淋的事实是给每一个不遵守交通法规的人一个警示。也许大家都遵守交通法规了,这样的悲剧也许就不会在我们身边上演。

法律就在身边,我们不仅要好好学习法律知识,还要去带头遵守和监督别人去遵守,让我们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孩子,好学生。

法律作文 篇3

先生在外地工作,离家较远,平时回家较少,大多是通过电话与家里联系。有一天,他正在单位上班,父亲打来电话说:“昨天我和你二叔因为自留山的划分问题吵了一架,吵得很凶,你二叔说准备找人揍我。”过了几天,父亲又来电话:“自留山的事没有摆平,新问题又来了。”王先生一听心里直打鼓,连问咋回事,父亲说:“我和你二叔因堂屋问题又吵架了,我准备揍你二叔,到时候万一把他弄得哪儿不合适,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他还问王先生把人打伤要判几年刑。

王先生赶紧说:“你这次无论如何也得听我的,不能急。”父亲说:“你快讲,废话少说。”王先生告诉他,打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打伤了还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兄弟之间的事还是和解为好。自留山和堂屋都属《民法通则》调整的范畴,但里面还涉及到《继承法》的有关法条,一时半会儿在电话里很难说清楚,于是,王先生就把有关《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法律知识及解决中需要的相关证据给父亲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两个月后,父亲来信说:“我与你二叔的纠纷是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大家都没啥异议。近些日子,我们的关系在逐渐好转。”据说从那以后,父亲有空儿就给亲戚朋友讲他学到的一点法律知识。后来父亲对法律知识越来越有兴趣,村子里发生什么事,他总会打电话向王先生咨询。

这个故事说明:法律看似遥远,其实非常贴近生活,解决的都是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

法律作文 篇4

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法律概念一起,构成法律的三种基本要素,论法律规则。如果说原则是法律规范中的基础性规定,概念是法律规范中对所涉及的有关主体、客体以及相关的权利义务所作的法律内的解释的话,那么,规则就是法律规范中关于人们行为的直接指南部分。在法学史上,人们对法律要素持有并不相同的看法,例如分析法学的“命令模式”论(奥斯丁)或者“规则模式”(哈特)论;庞德的“律令—技术—理想模式”论;德沃金的“规则—原则—政策模式”论等等。在我国,自从张文显提出“原则—概念—规则”说以来,学界在相关教材中基本上都秉承了这一主张。这一观点,至少是符合大陆法系国家以法典为基础的法律体系之特征的。那么,如何理解法律规则?法律规则具有那些明显特点?

一、法律规则的概念

法律规则,又称法律规范,尽管在法学界的一切探讨和学理建树,大体上都围绕着法律规则而展开,但究竟什么是法律规则,人们的看法并不尽同。这就再次证成了一个原理:越是基础性的概念,存在分歧的可能性越大,一切理论建树,皆自对基础概念的不同主张和严谨逻辑论证开始。那么,什么是法律规则?张文显的解释是:“……是指具体规定权利义务以及具体法律后果的准则,或者说是对一个事实状态赋予一种确定的具体后果的各种指示和规定。”李桂林则写道:“法律规范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具有严密逻辑结构的行为规则。”郑成良则以为:“简要地说,法律规则就是法律的基本要素之一,是法律中明确赋予一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一般性规定。”我们认为,对法律规则可以由其主体、对象、方式、内容和功能诸方面进入分析。

所谓法律规则,是指立法者将具有共同规定性的社会或者自然事实,通过文字符号赋予其法律意义,并以之具体引导主体权利义务行为的一般性规定。在这里,我们首先遇到的是法律规则的生产主体-法律规则的国家性。我们知道,规则在物质世界中是普遍存在的,在人类社会中也是普遍存在的。即使那些无规则可循的物质运动,科学家们仍然在寻求其规定性,如反物质的规定性。同样,即使那些怪异的社会行为,社会学者们也在寻求和研究其规定性的内容。但是,自发地存在的自然规则也罢、社会规则也罢,都不是纯粹法学意义上的法律规则(也许,在社会法学那里,自发产生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则也不失为法律规则-所谓民间自发产生的习惯法规则),法学论文《论法律规则》。因此,法律规则首先是自觉地存在的。

但是,自觉存在的社会规则甚多,举凡纪律规则、乡规民约、公司章程、合作协议等都是自觉地存在的社会规则,但是,它们并不是法律规则,相反,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里,它们必须受制于法律规则的规范。自然规则不存在自觉存在的问题,即使在“人化自然”的情形下,人们仍然是借助于自发存在的自然规则本身来改造自然的结果。但自然规则可以转化为人们的行为操守,从而成为人们“按照自然的规定性行动”的社会规则。例如,传染病是自然现象,但我们可以通过掌握其发病的规律,并将其制定在“传染病防治法”中,以作为人们在防止该病症方面的社会行为准则。但即使这样的规则,要成为法律规则,也必须经过有权主体(立法者)的加工,因为人们不能随意地成为他人的立法者,也不能相互成为立法者,否则,就不可能在人们的交往行为中形成整齐、划一的秩序。

可见,法律规则在国家法上只能出自立法者之手。那么,立法者是谁?在学理上,人们尽管可以把其设计为理性者、智慧者、哲学家等等,但在人类国家法的实践中,却只经历了三种立法主体,其一是以皇权为代表的皇帝个人立法,从而“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其二是以议会为代表的代议制立法主体,其特点是立法间接地表达民意要求。其三是新近得到重视的全民公决之立法主体,在此,所有具有政治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公民都可以行使立法者的职能。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俄罗斯“叶利钦宪法”、白俄罗斯“卢卡申科宪法”、“爱尔兰堕胎法案”以及欧洲“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等等,都是相关国家或地区

法律作文 篇5

正与邪、善与恶,每一个人突然间的念头都会影响着行为……

法律,是一个永存于民心的制度;是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是人们用来保护自己的武器;更是监督我们的一举一动的准则。不管你是谁,一个不文明的动作,一句不文明的语言,一次冲动的举动,都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以前提到法律,这一名词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来说太模糊了,每每提起它,我们可能就会不屑一顾地想:法律,离我远着呢,关我什么事。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我曾经看过这样一个事例:杜某十四岁,成绩一直很好,还担任班干部。他在暑假的一天,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一伙人,他见他们才比自己大两三岁,但却比自己活的潇洒得多:出手大方,每天都玩的很开心,还不用顾虑花钱的多少,便很是羡慕。于是他经常跟着他们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他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怎么办呢?突然一个邪恶的念头在他脑海中产生了: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经过再三谋划,一天杜他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学进行反抗,他不但没有醒悟反而将该同学打成了重伤。事后,他本以为抢这么一点钱不要紧的,但没想到公安机关很快就找到了他,将他抓获归案。

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看守所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要弄到钱,却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其实,犯错没什么,只是,谁都不可以去触碰到那道底线,都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只是,我们在做每一件事情的时候,都要学会三思而行,哪怕,现在的我们还年少。

生活中的一切将来都会是我们来承担。而年少不是借口,现在的我们,有思想,有行为能力,那么,我们就应该为我们所做的一切付出相应的代价。

现在我们很多同学一提起法律,就会产生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正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规范着我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矩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稳定;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所以说,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让我们知法,懂法,守法,千万不能目无王法,似法律为一纸空文,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闻而不感。更是要通过自身的努力,遵纪守法,成为一个“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的人!

法律作文 篇6

时光流逝如今的社会法律对我们来说已经不陌生。而法律的法?与情?在我们的概念里你又支持哪一方?法与社会的情......

偶然的一次经历让我心里有种莫名的痛恨现在这个社会!为什么?!法与情不可以并从呢,难道这个社会真那么惨无人道?

悲催的音乐把我拉回那个场景——苏爷爷沧桑的面容,那双深深凹陷的眼眶,古铜色的皮肤,鬓边已经花白了的头发?——他的一生只为了那个捡来的孩子,苏花儿。那个女孩天真的笑容,稚嫩的脸庞,也深深在我的脑海,我的心。

偶尔的不注意酿成了一场悲催的命运——花儿出车祸了......苏爷爷原本沧桑的脸显得更加衰老不堪,那个肇事者是个腰缠万贯的老总答应给苏爷爷六万元补偿。但苏爷爷的心默默不语。

这是孩子的父母出现了——她们?他们的出现让这场情理的纠纷显得更加扑朔迷离。呵!只是为了那六万块钱?逼到苏爷爷家门口?值得破口大骂?值得在花儿的葬礼上大闹一场?他们若是还有一丝一毫父母的情谊就不会这样。在花儿出车祸时?他们人呢!人呢!

看到的只有在医院焦急等待的爷爷,听到那句话“对不起!我无能为力!”手里的玩具撒了一地,包里的零钱也撒了一地.....那大大小小的硬币,沾染了多少心血,沾染了多少世俗的纠纷......

但法律却不能维护正义,只为了那一份所谓的亲子鉴定?所谓的依据?没人能帮到爷爷......我好想帮他却无能为力,只有撕心裂肺的痛,只有恨!

法律的法?理?你又坚持什么?这个社会的真情都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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