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制度
本文已影响2.06W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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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风险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通知》(安监品管三(20xx)24)要求并对公司内进入的危险化学品原料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执行全面负责。
二、要确保员工安全生产、关爱员工的身体健康,改善员工的工作强度和安全防护设施。
三、定期对厂内的各项安全设施,并对风险评价的范围频次准则及工作程序的检查验收。
四、明确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在开展风险评价过程中的职责和任务。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织各部门开展风险评价工作情况及从业人员是否了解风险评价制度的有关内容。
六、对风险部位定期检查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整改,确保关键装置正常运行。
七、组织新老员工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及其他方法对相关方面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
1、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杜绝各类习惯性违章现象,引导公司员工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员工及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考核及奖惩。
3、职责
3.1公司安全职能部门负责执行公司各级(包括公司级)安全考核及奖惩,重大安全责任处罚及安全奖励由公司领导小组审批。
3.2行政部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监督考核,重大安全考核事项提出考核建议,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及奖惩。
3.4各主管部门负责对与公司业务单位的相关方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
4、考核程序
4.1部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考核
4.1.1各部门应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加强部门的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开展好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努力消除部门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确保部门实现安全生产。
4.1.2部门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任何部门在一个年度内发生一起轻伤及以上安全事故取消其年度各种评优评先资格。任何班组发生一起轻伤及以上事故取消班组及成员年度各种评优评先资格。
4.1.3部门、班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考核内容: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明确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及岗位员工的安全责任。
认真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公司安全操作规程,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建立健全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四不伤害”防护卡及岗位危险危害点与预防措施。
正常开展安全、风险管控活动,采用安全月度例会、班组周会、班前会等形式,在布置当天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安全工作,强调安全,提出安全措施,并作好记录。部门要检查安全活动按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部门要进行安全月检或周检,做好日常安全检查,班组、岗位人员开展安全自查及交接班安全交接。重大作业活动和节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对所有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并保存。
安全生产效果好,实现各类安全事故为零的管理目标。
4.1.4奖励与处罚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要求范围内的部门,由公司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给予物质和精神鼓励。
发生违章和安全事故后,公司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对责任部门、责任人按照制度进行损失经济赔偿和处罚考核。并根据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奖励或处罚考核。
4.2个人安全生产考核
4.2.1各员工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切实做到“四不伤害”。
4.2.2个人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任何人员在年度内发生一起轻伤及以上安全事故取消其在年度的评优评先资格,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追究有关责任。
4.2.3奖励
对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的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岗位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有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效果的。
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
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活动,被评为先进个人的。
被评为政府部门、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
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其他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4.2.4处罚
任何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惩罚:
安全事故责任者。
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
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的。
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的。
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现场管理不善,存在较大职业危害和安全事故隐患的。
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擅自移动公司安全防护设施、消防器材及故意损坏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
5、考核及奖惩办法
5.1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一般考核及奖励由所在班组、工段、职能部门及管理部门直接予以考核或奖励。
5.2安全处罚实行工资考核及现金罚款相结合的方式,对责任人可处以月度工作考核或根据违章行为、责任大小处以50-1000元罚款。
5.3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通报、辞退、降职、开除等处分。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法律的由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5.4月度工作考核10分以上或处500元以上罚款由生产科报请公司领导审批。上述条款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由生产科报公司安委会讨论决定。
5.5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所在部门上报书面汇报材料,经生产科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通过。
5.6先进部门由生产科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审核通过。
5.7对有关人员和部门的奖励,有所在部门提出,经生产科审查,最终报公司领导审。
1、目的
为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做到事前预防,达到消除减少危害、控制预防的目的。识别生产中的所有常规和非常规活动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产现场使用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加强管理和个体防护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财产的伤害和工作环境破坏。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风险辨识额评价评价管理工作。
3、危险源辨识
(1)危险源辨识的方法可分为直观经验法和系统安全分析方法两大类.
(2)常见危险、危害因素为易燃易爆物质、腐蚀和腐蚀性物质、生产性毒物、生产性粉尘、噪声、振动、辐射、高低温、采光与照明等.
(3)危险、危害因素的识别要全面、有序地进行,禁止漏项,按规定以厂址、总平面布置、道路及运输、建筑物、生产工艺过程、生产设备装置、作业环境、安全管理措施等顺序和方面进行.
(4)重大危险源辨识申报登记工作须按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一20xx)进行.
4、评价方法
(1)工作危害分析法
工作危害分析法:从作业活动清单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该方法是针对作业活动而进行的评价。
(2)安全检查表分析法
安全检查表分析法:安全检查表分析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设备和操作有关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安全检查表分析可用于对物质、设备、工艺、作业场所或操作规程的分析。
5、评价时机
常规活动每年一次,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
6、评价准则
采用风险度r=可能性l×后果严重性s的评价法,具体评价准则规定为: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
等级
标准
5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发生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3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类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事件后果严重性s判别准则
等级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人员
财产损失
/万元
停工
公司形象
5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
死亡
>50
部分装置(>2套)或设备停工
重大国际国内影响
4
潜在违反法规和标准
丧失劳动能力
>25
2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工
行业内、省内影响
3
不符合上级公司或行业的安全方针、制度、规定等
截肢、骨折、听力丧失、慢性病
>10
1套装置停工或设备
地区影响
2
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程序、规定
轻微受伤、间歇不服
<10
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
公司及周边范围
1
完全符合
无伤亡
无损失
没有停工
形象没有受损
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r
风险度
等级
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
实施期限
20-25
巨大风险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
立刻
15-16
重大风险
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
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
2年内治理
4-8
可接受
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
有条件、有经费
时治理
< 4
轻微或可忽略的风险
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
7、评价组织
评价活动是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评价
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岗位员工要积极辅助风险评价和参与风险控制工作。
8、其它要求
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重大风险,并制定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评价出的重大隐患项目,应建立档案和整改计划。
风险评价的结果由各部门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岗位和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和控制措施。
按照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风险评价的内容。
9、附则
8.1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交易、利益冲突交易行为,加强内幕交易、利益冲突交易的管控,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未经批准和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股东/合伙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公司涉及的内幕信息,也不得和公司及公司管理的基金发生交易。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利益冲突人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利益冲突事项的回避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直系亲属均纳入防控监督范围),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利益冲突人不得未经批准和公司和公司管理的基金发生交易。
第二章内幕信息、利益冲突的界定
第五条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所知悉的,涉及对公司管理的基金产品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是指尚未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上正式公开及尚未向公司管理的基金的投资者报告的事项。
利益冲突是指,相关人士与公司或公司管理的基金将要投资、可能投资或已经投资的标的企业存在共同投资关系、投资或被投资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基金资产价值的事项。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研究决定的重大业务中的保密事项;
公司管理的基金、客户的合同、协议、投资建议书、财务数据等;
公司在基金管理过程中获悉的尚未进入市场、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其他经股东会决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三章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益冲突人的范围
第七条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涉及的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第八条内幕信息知情人分为内部知情人和外部知情人。在公司内部任职的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的内部知情人;未在公司任职,但能获知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和单位作为公司内幕信息的外部知情人。
内幕知情人、利益冲突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其他因工作原因获悉内幕信息、或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单位和人员:
(三)上述(一)、(二)项下人员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四)经股东会会议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四章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
第九条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尚未披露前,应严格将信息的知情范围控制到最小。
第十条 内幕信息公开前,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将载有内幕信息的文件、光盘、录音带等资料妥善保管,不准借给他人阅读、复制,不准交由他人代为携带、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电脑储存的有关内幕信息资料不被调阅、拷贝。
第十一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不得买卖标的股票或股权,或者建议他人买卖标的股票或股权,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
第十二条 公司涉及的内幕信息公布之前,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将有关内幕信息的内容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
第十三条 由于工作原因,经常从事有关内幕信息的部门或相关人员,在有利于内幕信息的保密和方便工作的前提下,应具备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
第十四条 公司需加强内部的事前提示,在召开公司内部重要会议前,应明确内幕信息的范围内容及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违反后果,必要时应要求参会人员签署《保密提示函》。
第十五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将知晓的内幕信息对外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留用察看、降职降薪、没收非法所得、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以及适当的赔偿要求,以上处分可以单独或并处。
第十六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规定,利用内幕信息操纵股价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制度规定进行内幕交易或其他非法活动而受到公司、行政机构或司法机关处罚的,公司将把处罚结果进行公告。
第五章公司相关人员利益冲突的回避
第十八条 公司利益冲突人,非经股东会或合伙人会议同意不得与公司或公司管理的基金发生交易,也不得将应属于公司、公司管理基金的投资机会归己方所有。
第十九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上述期间内明确提示公司其与交易事项存在利益冲突,并应当申请回避。
第二十条 如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回避,公司或公司管理的基金确需发生此类交易的,该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工作人员应再投资决策时予以回避。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定期和不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买卖股票或股权投资情况和利益冲突人是否回避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记录。
第六章内幕交易及利益冲突回避防控考核评价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须将本制度所列内容纳入内部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考评的重要指标。
第二十三条 考核的标准如下:
(一)公司内部各部门及相关人员是否遵守本制度相关要求;
(二)公司相关人员是否存在违规买卖股票或股权投,是否进行利益冲突回避情况;
(三)是否违反信息披露、利益冲突回避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对敏感岗位工作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直系亲属内部交易、利益冲突未回避情况实行问责追究,问责追究方式包括:
(一)诫勉谈话;
(二)通报批评;
(三)停职反省;
(四)经济处罚;
(五)解除劳动关系;
(六)诉讼;
(七)移交司法;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以上规定的追究方式可以单独适用或者合并适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为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实现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事前预防,达到消除减少危害、控制预防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价目的
识别生产中的所有常规和非常规活动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产现场使用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加强管理和个体防护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伤害、死亡、职业病、财产损失和工作环境破坏。
二、 评价范围
(一)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二)常规和异常活动;
(三)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四)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活动;
(五)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六)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七)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八)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九)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三、评价方法
(一)工作危害分析法、安全检查表分析法
1.工作危害分析法:从作业活动清单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该方法是针对作业活动而进行的评价。
2.安全检查表分析法:安全检查表分析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设备和操作有关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安全检查表分析可用于对物质、设备、工艺、作业场所或操作规程的分析。
四、 评价时机
常规活动每年一次,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
五、 评价准则
采用风险度r=可能性l×后果严重性s的评价法,具体评价准则规定为: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
等级
标准
5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发生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3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类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事件后果严重性s判别准则
等级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人员
财产损失/万元
停工
公司形象
5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
死亡
>50
部分装置(>2套)或设备停工
重大国际国内影响
4
潜在违反法规和标准
丧失劳动能力
>25
2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工
行业内、省内影响
3
不符合上级公司或行业的安全方针、制度、规定等
截肢、骨折、听力丧失、慢性病
>10
1套装置停工或设备
地区影响
2
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程序、规定
轻微受伤、间歇不舒服
<10
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
公司及周边范围
1
完全符合
无伤亡
无损失
没有停工
形象没有受损
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r
风险度
等级
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
实施期限
20-25
巨大风险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
立刻
15-16
重大风险
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
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
2年内治理
4-8
可接受
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
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
< 4
轻微或可忽略的风险
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
六评价组织
1.公司成立的风险评价领导小组
2.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岗位员工要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
七其它要求
1.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重大风险,并制定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2.评价出的重大隐患项目,应建立档案和整改计划。
3.风险评价的结果由各单位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岗位和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和控制措施。
4.按照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风险评价的内容。
第一条持续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有危险源进行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为消除事故隐患奠定基础,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的危险源,是指在生产过程或作业环境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设备设施、作业活动、场所及周边环境。
2.危险辨识,是指辨识出危险因素,即潜在和固有的危险性、触发条件、存在条件;危险性评价是对辨识的结果做出科学的分析,以确定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及风险程度。
第三条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原则,从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三个方面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评价。
第四条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工作。
1.管理者代表负责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工作。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3.各车间、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工作,参加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工作。
第六条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各车间、部室每年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危险源至少进行一次辨识和风险评价,辨识和评价结果向公司领导汇报。
第七条要确保一定数量的不同层面员工参与全公司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增强员工对危险源的预知预控效果。
第八条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要涵盖所有的生产过程、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及周边环境,同时还要考虑生产场所以外的各种活动、装置及其他相关方的活动。
第九条在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时,应从以下五个方面考虑所有作业区域内的生产活动、设备设施、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
4. GB/T13861-20xx《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的六种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即: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生理和心理性、行为性和其它性危害。
5. 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及调查分析规则》的20种事故类别。
第十条在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中,要充分认定并评估工作或活动的次生风险。
第十一条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要基于实际问题,通过初始风险评价和持续的风险评价,对风险评价实现动态、闭环管理。
第十二条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应形成标准化系统文件,并定期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的回顾与更新,实现危险源的有效预知预控目的。
确定生产作业过程→识别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价→登记重大安全风险。
第十四条在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前,应充分作好以下准备工作:
1.公司要高度重视,在人员、时间和其他资源上给予支持和保证;
2.必须由懂专业、有经验的人员组成辨识小组,如公司领导、车间(科室)负责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设备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及现场作业人员等;
3.识别和应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要全,基本覆盖本单位、本项目的所有施工、作业场所及所用的设备设施;
4.参加辨识的人员必须掌握辨识范围和类别等基本情况,了解法律法规对本单位、本项目的安全具体要求;
1.所有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包括工作过程中所有人员的活动、外来人员的活动;常规活动(如正常的工作活动等)、异常情况下的活动和紧急状况下的活动(如火灾等)。
2.所有工作场所的设施设备(包括外部提供的)中存在危险源,如建筑物、车辆等。
3.所有采购、使用、储存、报废的物资(包括外部提供的)中存在危险源,如食品、办公用品、生活物品等。
4.各种工作环境因素带来的影响,如高温、低温、照明等。
5.识别危险源时要考虑六种典型危害、三种时态和三种状态
a.各种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挥发、泄漏所造成的人员伤害、火灾等;
b.物理危害:造成人体辐射损伤、冻伤、烧伤、中毒等;
c.机械危害:造成人体砸伤、压伤、倒塌压埋伤、割伤、刺伤、擦伤、扭伤、冲击伤、切断伤等;
d.电器危害: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缺乏或损坏造成的火灾、人员触电、设备损害等;
e.人体工程危害:不适宜的作业方式、作息时间、作业环境等引起的人体过度疲劳危害;
f.生物危害:病毒、有害细菌、真菌等造成的发病感染。
a.过去:作业活动或设备等过去的安全控制状态及发生过的人体伤害事故;
c.将来:作业活动发生变化、系统或设备等在发生改进、报废后将会产生的危险因素。
a.正常:作业活动或设备等按其工作任务连续长时间进行工作的状态;
b.异常:作业活动或设备等周期性或临时性进行工作的状态,如设备的开启、停止、检修等状态;
1.收集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法规、标准,将其作为重要依据和线索。
2.收集本单位和其它同类单位过去已发生的事件和事故信息。
3.通过收集其它要求(如:顾客的要求等)和专家咨询获得的信息。
现场观察:对作业活动、设备运转进行现场观测,分析人员、过程、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危害;
座谈:召集安全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讨论分析作业活动、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对现场观察分析得出的危害进行补充和确认;
预先危害分析:新设备或新过程采用前,预先对存在的危害类别、危害产生的条件、事故后果等概略地进行模拟分析和评价。
第十七条危险源的`风险评价采用“定性判断法”和“定量打分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十八条各单位按照上述规定,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填写《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调查登记表》中的“序号”、“场所/设备设施/活动”、“危险源”、“可能的损害”、“现有控制措施/制度”等内容。
第二十条经评价确定为重大风险危险源的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整理填入《重大风险危险源清单》,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将其传递给相关部门,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5.配备完备的个体防护用品,加强员工保护,降低风险。
1.采取专门措施控制时应建立详尽的实施计划(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3.建立和完善安全制度,编制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
对一般风险危险源,对职工进行安全风险教育,有关部门完善现有制度和措施,加强运行监控。
第二十四条风险评价要坚持“持续改进”的原则,对危险源及时进行辨识和评价,处理重大风险,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制定重大风险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各单位对重大风险危险源管理和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危险源的更新工作,对新增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采用新设备、设施前或设备技术改造后投入使用前;
各单位根据补充辨识和评价的结果,填写新增《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调查登记表》和《危险源清单》,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备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以及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增强科室主任及全院职工预防医疗纠纷和医疗差错事故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防范和化解医疗风险,提高医疗质量,杜绝医疗差错事故,保障医院、患者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院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本着“风险共担、保障有力”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医疗风险基金的筹集:从各科室月奖金中按规定比例提取。提取比例参照最近3年我院各类别医疗纠纷赔付情况,内科系统4. 5%、外科系统5. 5%,医技科室1%,医院对各科室提取的金额进行1∶1配套。
二、医疗风险基金的管理:成立医疗风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对基金的筹集、使用进行管理。财务科统一建立以科室为单位的医疗风险基金明细账,确保专款专用。年度内科室结算节余基金款,转入下年度科室继续使用或由医疗风险基金管理小组统筹调剂。
三、医疗风险基金的使用:主要用于医疗事故争议以及医疗纠纷的赔付补偿,无论是经协商、调解、诉讼处理解决的,凡涉及民事赔偿款额,均由医疗风险基金和责任人共同承担。责任人的具体赔付比例,根据院专家委员会讨论判定责任人的责任程度确定,但承担赔偿额全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科室直接负责人承担总赔偿额的2-10%,具体比例由专家委员会讨论认定。
责任人及其科室对其处理意见如有异议,应在接到赔付通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医务部申请复议一次,将从我院参加市级医疗事故鉴定专家中随机抽取专家若干名进行复议。
四、医疗风险基金的返还:
(一)、对于当年度未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及医疗纠纷赔偿的,将返还该科室医疗风险基金账户金额的70%,其中10%指定奖励科室负责人,同时可适当降低下年度医疗风险基金系数。
(二)、对于当年度医疗风险基金账户赔付结算有节余的科室,当年度不予返还,流动下年度继续使用。
(三)、对于当年赔付额累计超过科室医疗风险基金账户金额的透支部分,视情况区分,分别由医院医疗风险基金承担或在科室下年度医疗风险基金中扣除,但下年度风险基金系数适当提高:
1、如下年度未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及医疗纠纷赔偿的,则透支部分不在该年度中扣除,由医院风险基金承担,但该年度的风险基金返还比例为50%;
2、如下年度仍有医疗差错事故及医疗纠纷赔偿的,则透支部分纳入该年度中一并扣除,扣除仍有透支的则继续参照上述相关条款执行。
五、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六、本管理办法由医务部、经管科共同负责解释,如因指标测算出现偏差等特殊情况,由医疗风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临时讨论修改。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健全部门的“安全风险,安全制约,安全激励”机制,实施责任到人的目标管理。同时,激励部门及项目相关人员积极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努力争创安全先进,全面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使公司在安全方面取得优异的成绩,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总经理、生产副总、行政副总、行政部经理、生产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副经理、车间主任、副主任、组长、车间员工。
三、实施依据
1、公司对部门的安全检查、考核情况;部门对各班组的安全检查、考核情况。
2、各车间、班组安全文件、制度的传达落实及报表完成情况。
3、各车间安全管理目标实现情况。
四、安全风险金实施及标准
1、安全风险金
1.1公司建立单独安全风险金账户,由公司统筹支付,不足部分由公司补贴。
1.2财务部在发放上月工资时按本制度奖罚本月安全风险金。
2、安全风险金标准(见附表一)
3、安全风险金奖罚
3.1员工的安全风险金奖罚均以车间为单位,每月作为安全风险金奖罚的一个周期。
3.2安全风险金奖励时,行政部(安全管理员)提交被奖励人员名单及标准,交行政副总和生产副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实施。
3.3各岗位对应的所辖范围内,每月全面实现安全管理目标,不出一起工伤事故,安全考核成绩符合奖励标准的,依据安全风险金标准予以0.5倍奖励。
3.4各岗位对应的所辖范围内,没有完成安全管理目标或发生安全事故,安全风险金将按比例从工资中扣除。所辖范围内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或以上的安全事故,安全风险金按累计比例扣除,安全风险金扣除100%封顶。死亡事故在安全风险金扣除比例之外另行计算,不纳入累计范畴。(见附表二)
3.5一般性事故、轻伤、重伤事故按照以下标准划分:治疗费用:重伤≥15000元,20xx元≤轻伤<15000元,0元<一般性事故<20xx元。
3.6公司设立年度安全风险金:
3.6.1安全管控费:
(1)一年内公司0死亡事故,给予发放安全管控费:总经理5000元、副总20xx元、经理1000元、副经理800元,安全管理员800元。
(2)一年内公司重伤事故累计低于2起(含2起),给予发放安全管控费:总经理3000元、副总1000元、经理800元、副经理600元,安全管理员600元。
(3)一年内公司轻伤事故、一般性事故累计低于6起(含6起),给予发放安全管控费:总经理20xx元、副总级500元、经理级400元、副经理级300元,安全管理员300元。
(4)一年内公司出现1例死亡事故,取消以上三项安全管控费;一年内公司重伤事故超过3起(含3起),取消以上三项安全管控费;一年内公司轻伤事故超过7起(含7起),取消以上三项安全管控费。
3.6.2年终安全奖:
(1)车间主任(含)以下的员工给予发放年终安全奖:给予车间主任、组长等管理人员安全风险金标准的3倍年终安全奖,给予员工安全风险金缴纳标准的5倍年终安全奖。
(2)若在该年度任何一个安全风险金奖罚周期内,受到安全风险金处罚人员不再享受该年度安全奖励。
五、本办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实施,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运作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使用资金对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类业务。
第三条风险控制原则
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在业务、人员、机构、办公场所、资金、账户、经营管理等方面严格分离、相互独立,严格防范风险传递及利益冲突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第二章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第四条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公司应根据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执行董事、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部、业务部。
第五条各层级的风险控制职责
执行董事职责:
(1)审议批准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基本制度,决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听取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报告;
(2)审议单笔投资额超过基金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30%】的股权投资项目;
(3)决定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机构的设置;
(4)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风险控制委员会,其职责包括:
(1)组织拟订公司的风险管理基本制度;
(2)对单笔投资额超过基金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30%】的,应当提交执行董事审批的股权投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
(3)监督和评估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执行董事负责。
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责:对单笔投资额不超过基金资产总额的【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不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的【30%】的股权投资项目的投资和退出作出决策。
风险控制部是公司内专职的风险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独立于业务部开展风险控制、合规检查、监督评价等工作;在出现重大问题时及时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报送相关专项报告。
业务部职责:具体负责项目开发、执行、退出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业务部负责人作为股权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风险控制执行工作,并负有及时报告、反馈项目投资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风险问题的职责。
第六条为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公司设立独立于项目组的后台管理部门。
综合管理部负责股权投资项目的文档管理、印章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会议筹备,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的管理等。
财务部负责股权投资业务的财务核算和资金划拨,为股权投资项目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第三章风险控制流程
第七条风险管理的业务流程由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风险报告五个步骤组成,是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及防范措施的重要基础。
第八条风险识别指对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内部及外部风险的来源进行辨别。
第九条风险评估是对风险的严重程度及发生概率进行科学合理的量化分析。
第十条风险分析主要对风险的驱动因素进行归因分析,并评估其影响,提出避险建议和措施。
第十一条风险控制是对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制定风险防范和处理措施。
第十二条风险报告是指业务部、风险控制部根据职责范围和报告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的与风险评估分析相关的报告。
第四章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十三条股权投资业务面临政策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合规性风险等多种风险。
公司运营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对各种风险进行必要的识别、评估及分析,履行相关的风险控制职责。
第十四条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项目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并且会影响项目公司的估值和退出方案的实施,从而转化为投资失败风险。项目公司所属行业的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税收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项目投资前后技术、市场、产品、客户发生不利变化,并导致项目公司偏离投资方案、估值整体下降,造成投资项目无法退出或亏损退出。
第十五条合规性风险
项目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对法律法规等理解有误、故意违反则将出现合规风险。
第十六条法律风险
与被投资方、合作方、项目管理人之间的合同协议存在缺失导致出现不利于我方的诉讼。
第十七条操作风险
股权投资业务包括投资项目的选择(即项目开发、初步审查、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项目实施)、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项目退出等业务环节,在上述每个环节均存在操作风险。主要可以归纳为决策失误、投资失控、员工内部欺诈、被投资方和合作方的外部欺诈、尽职调查存在缺失、资金划拨差错、项目公司经营管理不善、项目跟踪缺失、项目公司报告不畅等风险,其中,决策失误、投资失控是重大风险。
第十八条市场风险
由于股权投资业务从项目投资到投资退出往往要经历宏观经济、项目所属行业、产品市场、证券市场等的波动,导致项目公司估值、项目退出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从而造成退出方案无法实施或投资目标无法实现的风险。
第五章风险控制
第十九条公司对股权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和重点分析,并检查、控制投资业务的合规性风险。
第二十条公司通过以下手段对合规风险进行事前和事中控制:
(一)为保证股权投资业务合法、合规,制定、审查相关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二)制订、审阅股权投资业务的相关合同、协议,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三)监督股权投资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执行;
(四)确保股权投资业务投资决策服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十一条公司通过以下手段对投资项目进行事后控制。
(一)制定股权投资业务的合规检查制度;
(二)对股权投资业务运作和内部管理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并向公司通报;
(三)检查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确保资产管理业务遵守公司内部制度。
第二十二条市场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体现在投资立项环节上。
第二十三条公司制订项目立项标准。立项标准应该参照国家产业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关于投资范围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业务部应当根据立项标准和投资范围,对备选企业进行筛选形成项目池。项目人员应当在广泛收集项目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材料的基础上,对入选项目池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和风险收益分析。符合立项条件的,根据公司规定申请立项审批。
第二十五条风险控制部应当对公司签定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进行审核,防范法律风险。
第二十六条在项目运作过程中,风险控制部提供法律方面的专业支持。必要时,可申请引入外部中介机构提供法律服务,防范法律风险。
第二十七条公司制定专门的项目管理和投资决策制度,明确项目投资的业务流程和具体要求。
第二十八条为维护基金的权益,项目投资的范围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不得将基金资产用于资金拆借、贷款、抵押融资或者对外担保等用途;
(二)不得将基金资产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三)单笔投资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总额的【30%】,如果突破【30%】,需提交执行董事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
(四)单一投资股权不得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的【30%】,如果突破【30%】,需提交执行董事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
(五)不得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司股东或其控制的企业;
(六)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约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投资。
第二十九条尽职调查的风险控制
(1)公司建立尽职调查制度,规范尽职调查的工作内容。项目组在尽职调查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程序,记录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形成相关报告。
(2)项目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拟投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3)项目组应当对尽职调查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负责。
(4)项目组认为必要时,可申请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参与或独立进行调查工作。
第三十条投资决策的风险控制
(1)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项目投资或退出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独立发表审核意见;
(2)投资决策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委派专人或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驻现场进行独立的尽职调查,提交独立的调查报告;
(3)股权投资业务的项目投资和项目退出必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单笔投资额超过基金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30%】的项目,应当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执行董事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并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提交股东审议。
第三十一条项目管理的风险控制
公司建立对已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机制。
(1)项目组负责项目投资后的跟踪管理,具体包括:定期实地回访项目公司;定期收集项目公司财务资料、行业发展情况、企业财务状况;定期对项目公司进行重新估值;定期对原定退出方案的可行性进行重新评估等。
(2)项目组负责每月或每季度完成一次对投资项目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编制《项目管理报告》,并向主管领导提交该报告。
第三十二条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对投资项目重大风险事项的处置进行决策。项目组在跟踪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公司的经营情况重大变化、重大法律纠纷、权益发生变动、或者财务指标恶化、亏损等重大事项的,项目组应当及时报告。
第三十三条公司建立项目退出审批机制,对项目退出进行决策。当项目达到预期投资目标或出现重大紧急事项需要退出时,项目组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退出方案,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单笔投资额超过基金资产总额的【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30%】的股权投资项目,应当提交执行董事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
退出方案未通过审议的,项目组应当研究并重新设计退出方案,直至项目实现退出。
第三十四条对财务与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
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制定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配备专职的财务核算人员。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使用资金、单独开立银行账户。
第三十五条对人员管理的风险控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应当专职。
第三十六条公司建立专门的内部控制机制,对公司风险进行隔离,防范利益冲突,规范关联交易。
第六章风险控制报告
第三十七条风险控制报告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性报告两类。
第三十八条风险控制部门定期对公司业务运作、日常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风险评估与评价,在每年度4月底前向公司领导上报年度风险控制报告,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十九条公司发生或可能重大事项的,风险控制部接到报告后,根据重大事项报告的相关规定向公司领导报送临时性报告。
第四十条风险控制报告中应明确风险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应对或补救措施等内容。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完善和规范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明确各级管控职责,增强事故防控能力,降低安全风险,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风险管控的职责、风险辨识和评估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车间、班组和岗位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大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遵循“统一领导、科学评估、分类分级、分级管控”的原则,实行差异化、动态化管控。
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组织机构由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各分管副总经理、各部门和车间及班组负责人组成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和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工作,组织协调制定和修订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相关工作内容、责任部门、责任人员、管控措施及绩效考核等工作要求,提供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工作的资金和物资及人力等资源保障,督查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理的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及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负责组织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工作,组织成立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领导机构,发布授权命令。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负责组织制定或修订、审批、发布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制度。
负责组织公司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负责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或发生过死亡、重伤、职业病、重大财产损失事故,或三次及以上轻伤、一般财产损失事故,且现在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或涉及重大危险源的,或具有中毒和窒息、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9人(不含9人)以上的,或经风险评价确定为最高级别风险的等重大风险的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重大风险控制措施。
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车间、部门以上级别的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车间、部门以上级别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负责组织制定风险报告、公告制度,审查车间、部门以上级别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审批对外发布的风险公告。
协助组长组织、协调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工作。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负责组织、协调制定或修订、审核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制度。
负责组织、协调公司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分管职责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组长进行重大风险的管控,负责较大风险的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较大风险控制措施。
协助组长组织、协调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职责范围的下级部门或岗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下级部门或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协助组长组织、协调制定风险报告、公告制度,审核、研判车间、部门以上级别上报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的内容,组织填写公司级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和风险公告,并报组长审批对外发布。
负责全公司风险分级管控绩效考核的审核和上报。
(1)负责公司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工作的具体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
(2)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负责编制或修编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制度。
(3)负责定期进行公司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编制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制作企业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协助公司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逐级上报。
(4)负责编制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与部门内各岗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部门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5)负责编制风险报告、公告制度,制作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负责收集、汇总、研判车间(工段)、部门以上级别上报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填写公司级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和风险公告,并报副组长审核上报。
(6)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和公告栏,绘制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7)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负责组织实施风险分级管控的教育培训。
(8)负责公司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工作的总结及材料上报、归档工作。
(9)负责全公司风险分级管控绩效考核的汇总和上报,并对本部门的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绩效考核。
(1)协助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部门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部门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与部门各岗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1)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厂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厂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厂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厂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1)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厂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厂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厂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1)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厂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厂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厂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1)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厂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厂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1)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厂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厂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厂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1)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部门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部门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1)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部门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部门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1)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部门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部门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1)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部门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部门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1)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部门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部门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1)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部门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部门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1)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部门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部门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1)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部门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部门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1)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车间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
(2)负责本班组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班组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车间进行一般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班组的低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班组及各岗位低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车间签订本班组安全生产责任状,与班组各岗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召开班组班前安全生产例会,布置生产任务,告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和职业危害,督促和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及佩戴情况,检查岗位风险告知卡的佩戴和掌握情况,讲解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及应急措施等安全生产相关内容,负责组织审核、研判、上报本班组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1)协助车间和班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
(2)负责本岗位的风险辨识和评估活动,协助班组进行一般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岗位的低风险管控,负责落实本岗位低风险控制措施。
(4)参加班组组织的班前安全生产例会,接受生产任务,了解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和职业危害及注意事项,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相关应急措施等安全生产相关内容,负责检查本岗位的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供辅设施、原材料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填写、上报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6.1.1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每年进行一次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或修订及评审工作,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度和责任制、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风险报告和公告制度,并组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当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提出新的要求、组织机构、人员或职责等发生变化时,及时组织修订相关制度并及时发布实施。
6.1.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负责进行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或修订及评审工作,当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提出新的要求、组织机构、人员或职责等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修订相关制度,并做好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6.1.1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每年进行一次公司的风险评估工作,当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提出新的要求,或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危险源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组织进行风险评估,组织制定和审核、审批较大以上风险控制措施。
6.1.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领导小组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工作的要求,具体负责公司的风险辨识工作,获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编制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确定风险级别,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制作和填写企业安全风险清单,协助公司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审批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6.3.1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负责编制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和各岗位的风险管控职责,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制定、审核、审批风险控制措施。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和实施重大风险(红色)的管控,审批重大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重大风险、较大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组织和实施较大风险(橙色)的管控,审核重大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较大风险的控制措施,组织督促检查较大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一般风险(黄色)的管控,审核较大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采购部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财务部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质量部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厂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技术部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厂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设能部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制芯工段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铸一工段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铸二工段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清理工段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维修工段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设计制作工段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模具加工工段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物资库房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2班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班组低风险(蓝色)的管控,组织制定和实施本班组及各岗位低风险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班组低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3岗位负责本岗位的风险辨识和低风险管控,落实本岗位低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分级管控应遵循风险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对于操作难度大、技术含量高、风险等级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作业活动应重点进行管控。上一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一级必须同时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风险管控层级可进行增加或合并,根据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合理确定各级风险的管控层级。
6.5.1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编制风险报告、公告制度。
6.5.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编制风险报告、公告制度,制作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明确各级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和风险研判的内容及风险报告的流程和方式方法,收集、汇总、研判车间(工段)、部门以上级别上报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填写公司级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和风险公告,报副组长审核上报,由组长审批公告。
6.5.3公司在各部门(工段)门口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和公告栏,绘制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负责组织实施风险分级管控的教育培训。每年对公司全员进行安全风险知识为主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每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的基本特征及防范、应急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及时将公司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工作的总结及材料上报、归档工作。
各级、各部门结合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风险分级管控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全公司风险分级管控绩效考核的汇总和上报,并对本部门的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绩效考核。
各级、各岗位风险分级管控应做好记录,记录至少保存3年。
随着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纵横交错的管道运行正承受着区域内第三方交叉施工带来的越来越多的风险,防控任务艰巨。以“三道防线”和“三个必须”防控第三方交叉施工风险,使管道运行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第三方交叉施工,是第三方在管道中心线五米范围内欲进行的各种施工,影响管道的安全运行。在管道上方常见的第三方交叉施工包括:新建公路、铁路、自来水、光纤通讯、村村通公路、挖塘、修渠、清淤、植树、农民取土、土地平整、弃土弃渣、水工、种植深根作物等。其实施的主体有企业和农民,施工性质有合法与非法之分。特点是:报政府审批的工程,在设计阶段会征求管道企业意见,进行了风险规避或避让;一些小工程,往往要降低成本快速施工,个别违法工程甚至采取偷干、蛮干的做法,给管道运行带来了安全风险。
一、做好风险预警,掌握防控主动权
(1)收集第三方交叉施工信息
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网。最初抓手是建立信息员队伍。第三方交叉施工信息的收集,首先就是各站线路员通过巡线工,找到第二类信息源头的基层干部,发展信息员。对信息员的选择和配备,一要人脉广,二要责任心强,三要疏密有秩、涵盖所辖线路,四要建立奖励和定期联系制度。
信息收集打的是“亲情牌”,走的是群众路线。除有效发挥信息员作用外,还要通过发放宣传品、上门走访、举报当场兑奖等方式,密切与沿线户主、地方政府及施工企业的联系与沟通,加大他们主动告知施工信息的频率。及时了解掌握更为全面的施工信息,争取避让或提前采取管道保护措施,消除施工风险隐患。
(2)巡线工巡护防线
巡线工是管道线路管理的主要力量之一。他们的主要工作是徒步巡线、小治理、信息收集、电位采集、违章占压控制并上报站线路员。上午8—11时,是第三方机械施工的高发频段。巡线工应在该时段加强巡护,主动查找管道沿线的挖掘机、开沟机、打井队等大型作业设备。在机械上粘贴警示带,向操作人员发放宣传品,宣传《管道法》和注意事项,达到认识管道标识、知法、懂法的目的。
为提高巡护效率,要细化巡线工巡护内容:每天至少和两名沿线户主进行交流(即全年可与80%户主交流两遍);每周两次走访信息员;每年要上门走访沿线每位户主,宣传告知管道保护内容。
(3)物防防护防线
依据《管道法》规定,管道地面标识不清是企业责任。因此,管理处要督导各站将管道上方的地面标识埋设准确、通透,标注出管道位置、埋深和相应的警示标语,特别是对“高后果区”应进行加密敷设。对于浅埋点、路边沟渠应进行综合治理,如用加盖盖板等保护措施来消减风险。逐步探寻和使用光纤预警系统等先进设备。
二、做好协调督导,规避操作风险
(1)“责”与“利”必须有效配置
线路员和巡线工是控制第三方交叉施工风险、确保管道运行安全的中坚力量。他们冬冒严寒,夏顶酷暑,工作条件艰苦、责任重大。因此,实行人性化管理,配备必要的设施和物资确有必要。
一是在巡护车辆上配备“线路集成工具包”。所备物品主要包括:一个文件夹(内装《第三方施工告知书》、《临时用工看护协议》、《信息奖励领款单》、宣传页、笔等)、白灰袋、小木楔、警戒带、彩旗带、铁撬、卷尺、手电筒。汛期还应有编织袋等工具以及各类精密仪器,以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二是根据季节变化,配备帽子、太阳镜、雨衣、雨鞋等。巡线工全部雇佣当地农民,每月支付几百元工资。如果不只是简单地把他们看成是雇工,而是当成企业的一份子,让他们参与献计献策、奖惩评议、物品核发等,就容易使他们产生企业归属感,激发他们的自豪感和责任心,树立和提高他们在亲属中的威望和影响力,起到广泛的宣传带动效应。
(2)“法”与“情”必须合理兼顾
第三方交叉施工引起的事故屡见不鲜。其主要症结:一是施工方对管道缺乏了解,盲目施工;二是双方协调时间过长造成强行施工。因此,线管人员既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要增强沟通的灵活性。
首先,提高沿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通过通告、彩页、电影、宣传品等形式,反复宣传《管道法》和《事故案例》。使他们认识到“保护管道就是爱惜自己,违法施工责任重大”。对不听劝阻、恶意施工者,要提请当地公安机关予以法律严惩,彰显法律的严肃性。
其次,妥善处理施工方与管道方的利益冲突。管线通过地区辐射面广、地貌复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随着第三方施工的日渐增多,防控难度极大。因此,不能只是例行公事的程序化管理。要转变观念,主动了解、沟通、反馈,协商解决他们与管道方的遗留问题,化解怨气、消除对立情绪,营造良好的管道保护氛围。对合法的第三方施工,必要时由管道方想办法、出方案、出费用,从根本上变“堵”为“疏”,加快施工速度,消除施工风险,确保管道和群众安全。
(3)“防”与“护”必须齐抓共管
一是按照管线里程配备巡线工,实现巡护全覆盖。依照国家临时用工规定,巡线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3—4个小时。因此,要以能够在规定时间内走完的平均里程为标准,确定巡线工人数。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自下而上的考核机制。对巡线工采用gps巡线跟踪系统和现场贴条回复等手段进行巡线监控;各站的线路员要为每名巡线工建立巡护档案,定期召开评议会进行点评;管理处管道科要建立各站的考评档案,定期公布考核结果。所有考评均要与集体及相关个人工资等收入挂钩,兑现奖惩。
三是对施工现场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主要包括以下程序:
定位。先测量定位,再开挖验证。一定要找到管道、光缆的准确位置,防止误测。
向第三方告知。将管道、光缆位置和深度,告知第三方业主、施工方负责人、挖掘机手。讲清利害关系,并在《告知书》上画出简略图纸后交给对方签字确认。
设立警示标志。立警示牌、撒白灰线、拉警戒带、钉木楔,标出管道位置、深度和走向。必要时安排专人现场监护。签订《临时用工看护协议》,协议中要有控制草图、要求、待遇、双方联系方式等内容。
向上级报告。线路员应及时向管理处管道科发送第三方施工报告。主要包括:对方单位欲进行的施工内容、现场勘查情况、处置建议。管道科应在48小时内做出书面回复。较大型施工应依据《管道法》报告当地发改委能源局处理。
开挖。在开挖管道和光缆时,线路员必须全程现场监护,边检测边挖掘,严防伤及管道和光缆。
“三道防线、三个必须”管理手段的实施取得了一定效果,还需今后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得到验证和完善。
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本公司所管理私募基金的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私募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活动,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本公司所担任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在相关协议中约定信息披露相关事项和责任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披露信息的,不得免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应承担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
第四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报送信息。私募基金管理人过往业绩以及私募基金运行情况将以私募基金管理人向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报送的数据为准。
第六条投资者可以登录中国基金业协会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进行信息查询。
第七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投资者及其他相关机构应当依法对所获取的私募基金非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对外披露。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八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包括:
(一)基金合同;
(二)招募说明书等宣传推介文件;
(三)基金销售协议中的主要权利义务条款(如有);
(四)基金的投资情况;
(五)基金的资产负债情况;
(六)基金的投资收益分配情况;
(七)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安排;
(八)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
(九)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仲裁;
(十)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九条私募基金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向投资者披露的基金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
第十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基金信息,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一)公开披露或者变相公开披露;
(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对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四)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五)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六)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七)采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确性、权威性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业绩比较,任意使用“业绩最佳”、“规模最大”等相关措辞;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一条向境内投资者募集的基金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应当尽量采用简明、易懂的语言进行表述。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两种文本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三章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
第十二条私募基金的宣传推介材料(如招募说明书)内容应当如实披露基金产品的基本信息,与基金合同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应当向投资者特别说明。
第十三条私募基金募集期间,应当在宣传推介材料(如招募说明书)中向投资者披露如下信息:
(一)基金的基本信息:基金名称、基金架构(是否为母子基金、是否有平行基金)、基金类型、基金注册地(如有)、基金募集规模、最低认缴出资额、基金运作方式(封闭式、开放式或者其他方式)、基金的存续期限、基金联系人和联系信息、基金托管人(如有);
(二)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基金管理人名称、注册地/主要经营地址、成立时间、组织形式、基金管理人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情况;
(三)基金的投资信息: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方向、业绩比较基准(如有)、风险收益特征等;
(四)基金的募集期限:应载明基金首轮交割日以及最后交割日事项(如有);
(五)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和定价模式(如有);
(六)基金合同的主要条款:出资方式、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方式、管理费标准及计收方式、基金费用承担方式、基金业务报告和财务报告提交制度等;
(七)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安排(如有);
(八)基金管理人最近三年的诚信情况说明;
(九)其他事项。
第四章基金运作期间的信息披露
第十四条基金合同中应当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的内容、披露频度、披露方式、披露责任以及信息披露渠道等事项。
第十五条私募基金运行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以内向投资者披露基金项目投资情况、主要财务指标等信息。
第十六条私募基金运行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4】个月以内向投资者披露以下信息:
(一)基金投资项目运作情况和运用杠杆情况(如有);
(二)投资者账户信息,包括实缴出资额、未缴出资额以及报告期末所持有基金份额总额等;
(三)基金的财务情况;
(四)投资收益分配和损失承担情况;
(五)基金管理人取得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包括计提基准、计提方式和支付方式;
(六)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信息。
第十七条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
(一)基金名称、注册地址、组织形式发生变更的;
(二)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变更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的;
(四)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
(五)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发生变化的;
(六)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发生变更的;
(七)基金存续期变更或展期的;
(八)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的;
(九)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
(十)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正在接受监管部门或自律管理部门调查的;
(十一)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仲裁;
(十二)基金合同约定的影响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章信息披露的事务管理
第十八条基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并按要求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中上传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文件。
第十九条基金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频度:
基金应当按照本规则规定披露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
基金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每半年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发生第十七条约定的重大事项发生后应在重大事项发生后【90】日内向投资者披露临时报告。
第二十条披露方式以及信息披露渠道
基金应当以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向投资者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二十一条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股东大会或合伙人会议审议。
第二十二条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基金管理人设立专门部门负责信息披露事项,信息披露管理部门应当妥善保管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年。
第六章信息披露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基金管理人的责任:
(一)基金管理人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基金管理人应当定期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的,应及时改正。
(三)未经基金管理人授权,任何个人不得代表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和媒体发布、披露基金未经公开披露过的信息。
(四)配合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并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履行职责提供工作便利。
第二十四条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责任:
(一)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是公司与投资者、基金业协会的指定联络人。
(二)负责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为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设立专门的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
(三)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经基金管理人授权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事项,包括负责与投资者、基金业协会联系,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投资者,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五条基金委派代表的责任:
(一)基金委派代表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有关事项发生的当日内)向基金报告公司经营、对外投资、重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及时和完整,并在该报告上签名,承担相应责任。
(二)基金委派代表有责任和义务答复基金关于涉及基金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基金其他情况的咨询,以及投资则、监管部门作出的质询,提供有关资料,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六条基金委派代表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基金委派代表指定的人员代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职责。
第七章责任追究与处理措施
第二十七条在信息披露和管理工作中发生以下失职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致使基金的信息披露违规,或给基金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基金将根据有关员工违纪处罚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警告、通报批评、降职、撤职、辞退等形式的处分;
给基金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基金可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应依法移送行政、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相关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信息报告义务人发生应报告事项而未报告,造成基金信息披露不及时的;
(二)泄漏未公开信息、或擅自披露信息给基金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所报告或披露的信息不准确,造成公司信息披露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的;
(四)利用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纵股票交易价格的;
(五)其他给基金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违规或失职行为。
第二十九条依据本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的,基金应当将处理结果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第三十条公司聘请的外部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关联人等若擅自披露基金信息,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基金投资者、实际控制人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依法配合基金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或者非法要求基金提供内幕信息的,基金有权予以拒绝。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一条、
为加强医学装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学装备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卫生部20xx年颁布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由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为确保进入临床使用的医学装备合法、安全、有效,对首次进入我院使用的医学装备严格按照《医用耗材新产品购置使用准入制度》及《医学装备购置管理制度》中的要求准入,对器械的采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购规范、入口统一、渠道合法、手续齐全,将医学装备采购情况及时做好对内公开,对在用大型及生命急救支持类设备每年要进行评价论证,对医用耗材使用中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监测提出意见及时更新。
第三条、
对设备及耗材依据《医学装备验收与领用管理制度》、《医学装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医学装备报废管理制度》、《医用耗材入库验收制度》、《医用耗材发放领用制度》、《植入性医用材料专项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专项管理制度》的要求,作好安装验收、出入库、维护保养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对医学装备采购、评价、验收等过程中形成的报告、合同、评价记录等文件进行建档和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医学装备使用寿命周期结束后5年以上。
第五条、
对从事医学装备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或者经过相关技术培训,并获得国家认可的执业技术水平资格。
第六条、
对医学装备临床使用技术人员和从事医学装备保障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培训、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新进设备使用前规范化培训,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操作规程等相关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定期检查评价。
第七条、
临床使用科室对医学装备应当严格遵照产品使用说明书、
技术规范、规程操作。对产品禁忌症及注意事项应当严格遵守,需向患者说明的事项应当如实告知,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患者。
第八条、
医学装备出现故障时使用科室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医疗设备管理科按规定进行检修。经检修达不到临床使用安全标准的医学装备不得再用于临床。
第九条、
发生医学装备临床使用不良反应及安全事件时临床科室应及时处理并上报设备科和药剂科,再由药剂科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十条、
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专项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耗材相关资质进行审核。一次性使用耗材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重复使用。按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应当严格按照要求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并进行效果监测。医护人员在使用各类医用耗材时应当认真核对其规格、型号、消毒日期、有效日期等不符合使用要求的严禁使用并及时上报药剂科。
第十一条、
临床使用的植入与介入类医学装备名称、关键性技术参数及唯一性标识信息应当记录到病历中。
第十二条、
制定医学装备安装、验收、使用的相关制度。
第十三条、
对在用设备类医学装备的预防性维护、检测与校准、临床应用效果等信息进行分析与风险评估以保证在用设备类医学装备处于完好与待用状态,保障所获临床信息的质量。
第十四条、
在大型医学装备使用科室的明显位置公示有关医用设备的主要信息,包括医学装备名称、注册证号、规格、生产厂商、启用日期和设备管理人员等内容。
第十五条、
遵照医学装备技术指南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规程由相关科室定期对大型医学装备使用环境进行测试、评估和维护。
第十六条、
对于生命支持设备和重要的相关设备制订相应应急备用方案。
第十七条、
医学装备保障技术服务全过程及其结果均应当如实记录并存档。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湘桂铁路提速扩能改造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在工程施工中杜绝安全事故、消灭安全隐患,控制危险源的状态,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工程施工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1、开工前施工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
(1)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经理应组织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工程师、相关技术人员,对单位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消除风险的管理方法及代价进行评估,确定施工中的危险源,并对危险源进行动态管理。
(2)风险评估和危险源管理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风险评估和管理的主要目标就是已知某种危险的存在而研究制定相关的管理、控制措施,提高项目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危险源管理的主要目标就是控制危险源的状态,通过制订相关的管理、技术措施以保证危险源运行在一个可控、可预见的范围内,进行安全生产。
(3)项目部风险评估和危险源管理主要采取事前预防管理的方法:
一是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颁布的各项安全法规、标准、公司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20xx年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作出了严格而明确的规定,项目部是施工安全生产的主体,是落实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
二是强制实施许可证制度。劳务队伍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项目部主要领导具有安全培训证,安全工程师、安全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资质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培训上岗等。
三是执行多方位的安全培训制度。作业人员进场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并考试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培训,工程技术人员与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培训等。
四是定期对单位工程的危险源进行辨识与评价。这是危险源管理的工作重点,在对各施工工点、环境、设备等进行全面辨识与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危险源评价,制订出各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五是使用监控系统进行现场监测与控制。利用软件、硬件技术对重点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控,做好事故的全面预防工作。
六是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可能发生的同类事故案例及预先事故评估模拟结果制订出预防事故、控制事故、展开救援的方案,为后续的事故控制与处理提供技术支持。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根据制订的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并指挥救援队伍快速有效地控制事故、对受伤人员进行有效的医疗处理、组织涉险人员疏散、事故灾后的清理与恢复生产等。最后根据“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逐项进行处理,并通过反馈机制加强和完善事故的事前预防措施。
2、施工中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
单位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经理应定期组织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工程师、相关技术人员,对单位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风险、危险源进行评估及管理:
(1)项目部重点工程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柳江双线特大桥、大青茅隧道)每月评估一次,确定施工中出现的新的危险源并制定落实预防措施。
(2)项目部一般工程及危险性较小的工程每季度评估一次,确定施工中出现的新的危险源并制定落实预防措施。
(3)项目部针对各种意外情况可组织临时的评估。
3、完工后风险和管理总结制度
各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工程师、相关技术人员,对单位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风险、危险源管理进行总结,并出具总结报告,为后续类似工程的施工提供管理经验。
4、项目部风险评估及危险源评估管理由安质部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
一、目的:
识别、评价影响职业安全健康的危险源,确定、更新〈〈重大危险源清单》,为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制定和危险源的控制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各项管理、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确定和更新。
三、术语
1、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2、事件:造成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3、危险源(危害):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4、相关方:关注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状况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5、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6、风险评价:评估风险大小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允许的全过程。
7、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风险的状态。
8、可容许的风险:组织根据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
四、评价时机:
1、总经理承诺常规活动每年一次(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遇有下列情况应在开始之前: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技术改进项目;
生产设施的变更项目。
五、评价依据: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有关行业的规范,技术标准。
3、公司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5、合同规定。
六、职责
1、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进行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确定和更新,并将结果填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评价表》,书面报送安全环保科。
2、安全环保科负责对全公司的危险源作进一步辩识、汇总、登记及评价。
3、综合办公室、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熟悉工艺、设备、电器仪表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风险评价。
4、安全环保科负责确认重大危险源清单。
七、评价程序
风险评价程序如下图所示
八、评价方法: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选择:安全检查表分析(SCD对设备
设施(安全生产条件)、工作危害分析表(JHA)对作业活动、预危险性分析(PHA对系统危险性、HAZO就对危险性工艺等进行风险评价
九、风险评价
1、风险评价的组织,公司设立风险评价组织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成员:安全环保部、设备管理部、生产管理部、技术中心、工会有关人员
2、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
(1)频次、时机
A、安全环保部对公司级五个重大危险源(包括上报盐城市安全局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每季度评价一次,分别在每季度上旬找出其危险因素,确定其危险等级,注意其变化趋向,写出安全评价报告,报到盐城市安监局,制定安全措施,使其风险降低。
B、对其他危险部位每年进行两次风险评价,分别在第二、四季度每月上旬关注其他危险部位危险动态,特别是随气温变化趋势,写出报告报到安全环保部备案。
C、班组级危险点,每年进行一次风险评价,时间定在大中修后的10天内,针对情况变化,确定其危险程度,特别注意工艺设备变动后的人员培训教育。
D、随时进行风险评价,生产运行中突然出现问题或经过短暂超温、超压运行,受到外界因素影响后或重大变更时,发生各类事故时或按照实际要求接受同行业事故教训时,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一次风险评价。
(2)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
A、依据已确定的风险评价方法、评价准则,定期进行风险评价。风险评价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评价内容应全面。
B、根据风险评价,正确划分风险等级,记录重大风险,形成〈〈重大风险清单》。
控制措施
A、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逐项采取控制措施,并形成控制措施清单。
B、控制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
C、安全部门应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xx)的标准确定企业的重大危险源。
D、安全部门应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E、安全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F、公司安全环保监察处应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G、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新建企业与周边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老企业与周边的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风险控制
A、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
B、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
C、评价结果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
3、非重大危险源的评价频次、时机
A、按照公司生产装置和生产管理分工,按厂房所在的位置,内部各种设备装置及工艺性质,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人数状况、活动频次等,作业流程各阶段、各步骤、分析每一个生产经营活动,每个时段存在什么危害,一旦出问题,首先会受到伤害的人员及人数,伤害程度可能性大小进行全面分析形成文件,提出措施,一方面单位以一定形式进行公布、学习、考核,另一方面车间备案。
B、非重大危险源评价由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任组长,由安全员、技术员和个别班组长为成员,进行经常性危害辨识,辨识结束写出报告,经生产处、设备处、安全处审阅批准后实施。
C、各车间按其各白的工作性质以岗位、工段或工种为主,每年进行一次评价。当遇有重大变更时,应随时进行。
4、风险评价结束
编制风险评价报告,除本单位留存外,还应报送上一级管理部门备案十、风险信息更新
A、对常规活动每年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价和评审,非常规活动应在实施前进行风险评价,要求识别出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
B、每年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
C、当发生事故或变更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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