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故事(15篇)
本文已影响2.93W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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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商人在回家的路上,隐隐约约地闻到了一股香气,他顺着香味寻找,香源是一堆泥土。大喜过望的商人立刻小心翼翼地把泥土装进袋子,背回了家。
他把泥土盛在一只空花盆里,放进房间。过了几天,他的屋子就满是香气了。利用这盆宝贝泥土,聪明的商人做起了“观赏”生意,一时间,前来参观的人络绎不绝,但包括商人自己在内,谁都不晓得这盆泥土为何会这么香。
一天晚上,把泥土当成“仙土”的商人忍不住久久注视着它:“你到底是什么东西呢?你的外表非常像泥土。”
“我就是泥土啊。”泥土突然开口说道。
大吃一惊的商人立刻问道:“那你是一种稀有的香料土?还是一种价格昂贵的泥料?要不就是从遥远的大城市来的泥土状珍宝?”
“都不是,我已经说过了,我就是泥土!”花盆里的泥土重复道。
“可是,可是你为什么会这么香呢?”商人大惑不解地问道。
“哦,那只是因为我跟玫瑰花是朋友,曾经在玫瑰园里和它朝夕相处过很长一段时间而已。”泥土打了个呵欠说道。
大道理
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和什么样的人相处,久而久之,我们就会向着什么方向改变。知道了这一点,我们就要努力靠近优秀者,以求自我期勉。而更重要的是,要把自己变为可以影响别人的优秀者。
从前,有一个城堡,城堡里面有一朵玫瑰花,玫瑰花在国王的花园里开心地晒太阳。
一天,小公主去花园里赏花,可是,她发现玫瑰花旁边有许多小虫子,她被吓得大叫起来“啊!“国王听到了叫声赶忙跑到花园里,问“怎么回事?”小公主说:“这里……有……虫子。”国王听了就命人将玫瑰花连根拔起丢了出去,虫子也跟着爬了出去,现在城堡里没有了虫子,立刻变得安静了。
不久,有一个猎人在捕猎的时候捡到了那朵玫瑰花,并把它带回了家给他的两个儿子玩。
他的两个儿子一向喜欢撕东西,猎人家能撕的东西都被他的两个儿子撕碎了。他们一看见猎人手中的玫瑰花兴奋极了。猎人把玫瑰花给了他的两个儿子,他们就毫不留情地将玫瑰花瓣一瓣一瓣地撕了下来,看着已经被撕的不成样子的玫瑰花,他们决定把它丢掉。再一次被丢掉的玫瑰花瓣伤心极了。
有一天,一只小蚂蚁发现了这堆玫瑰花瓣,它想:这堆花瓣还有用,可以把它搬回洞里做成帐篷。然后它就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蚂蚁队长,蚂蚁队长同意了,就派蚁小队去把那堆玫瑰花瓣搬回洞穴做成了帐篷,这样就可以不用一直搬家了。可是,有一只青虫在啃噬玫瑰花瓣,忽然,小鸟从天上飞来把青虫叼走了。蚂蚁队长就下令:“这堆花瓣没用了,把它搬走。”听到命令,小蚂蚁们就开始把花瓣往森林里搬。
又过了几天,一名收藏家把遗弃的玫瑰花带回家做成了一支玫瑰小船,玫瑰小船躺在收藏家的阳台上舒展着身子:“真舒服!”
玫瑰是公认的花中之王,它的美让人赞赏与怜惜。
早晨,玫瑰贪婪的吮吸着大地给它的甘露,享受着那缕缕阳光,绽放出了它的第一片花蕾。
玫瑰的清香引来了各位路人,路人都在玫瑰前观看着玫瑰,很多小动物都来了,有小松鼠啊,小猫小狗啊,还是小灰狼啊!它们都是爱美的小妹妹,如果这玫瑰戴在头上多美啊。
玫瑰听到小动物们的私语不禁皱起了眉头。幸好,没有人采下它。风吹来,玫瑰感到别样的舒服,这个世界真是太好了。
几天后,玫瑰如期的打开了它的第二片花蕾,花还是那般的娇艳,惹来了花丛中百花的妒忌,看来这玫瑰把头傲慢的撇到了一边,向着阳光,展示花王的色彩。
虽然这,玫瑰还是感到一丝丝的埋怨,每次人们和小动物去看它的时候,都是远远的望着它,没有人去抚摸过它,这让它的心理感到微微的不平衡。
一天,玫瑰发现它的叶下有只很丑很丑的青蛙,丑不拉叽的,看着让人作呕。玫瑰生气了,原来自己身边有这么丑的东西存在,怪不得没人靠进它啦。它愤愤地说:“你是什么东西啊!长得这么丑,走来啦,离我远远的。于是玫瑰赶走了青蛙,这下好了吧。
几天后,玫瑰发现欣赏它的人越来越少了,为何么呢?它的枝叶中装满了虫子,叶子被小虫们无情的分割,啃食。不用多少,玫瑰枯萎了,它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人们不愿靠近它的原因。
一天,青蛙路过玫瑰的旁。
青蛙疑惑的问:“你怎么成这样子啦!”
玫瑰愁起了眉头,泣泣地说:“自从你走后,虫子老在我身边转来转去,老啃我的茎,我的叶,我的花瓣都一天一天地变黑了。”
青蛙说:“那当然啦,以前我天天都把那些虫子吃掉了。”
“那为什么别人不愿靠近我啦?”
“因为你带刺啊!”
这时,玫瑰倒下了,但是它知道它的种子随之会长出更美的玫瑰。
情人节这天,老中少三个男人一块回家。途经一家花店,年轻男人进去买了三朵玫瑰,塞给他们一人一朵说:“爸,这朵是送给妈的。爷爷,这朵是孝敬奶奶的,”
年轻男人拿着玫瑰花就奔向约会地点,女友接过花,商量着先去西餐厅吃饭,然后去看电影,随后两人相拥而去。
中年男人回到家时,妻子正在厨房做饭,听说男人花钱买了玫瑰花,生气地责备他太不懂得节俭。中年男人灰头土脸地返回客厅,但妻子做起饭来心情却更加舒畅了。吃完饭,妻子找来一个干净的花瓶,把花插了进去,脸上露出了初恋般幸福的笑容。
老年男人拿着玫瑰花回家后,老太婆见到他手里的花,非常激动,眼泪“哗哗”往下落,嘴里喃喃细语道:“结婚五十多年了,这还是你第一次送我玫瑰花呢……”
年轻男人送出的玫瑰花,看完电影后就被女朋友随手丢进了路边的垃圾桶;中年男人送出的玫瑰花,被妻子细心地养在瓶里,盛放了一个星期;老年男人送出的玫瑰花,被老太婆一瓣一瓣地摘下,在阳光下晒干后,装进了香包,从此家里每天都弥漫着玫瑰花的芳香。
我是一颗玫瑰花种子,前几天我被风吹到土里,在泥土里面暗矇矇的,感觉好恐怖,我心里想着等我的花开了,我一定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花公主。我住的地方在草皮上,我旁边开满了美丽的紫花酢浆草,我好想赶快探出头来,和她们一起玩游戏。
我渐渐的发芽,长出根来,我心里想我一定要努力使出我的力量,钻出土里,我就努力的钻出泥土,抬头看看天空,看见美丽的彩虹,我还发现土里暗矇矇的,但是外面的世界是五彩缤纷的,原来世界是这么美丽的地方,我深呼吸一大口气,哇!好新鲜。
美好的时光并不长久,接下来,竟然发生危机了。今天早晨,我一醒来,一个巨大的大男孩踢球时,差点扎到我了,我害怕生命就没了,我还到有人说要把我的朋友摘 走,送给他的女朋友,那边有一位老婆婆发现这种情况,老婆婆立刻阻止,幸好,老婆婆是一个好心人,我才能顺顺利利的活下去。
努力的长出新花瓣后,我学到要自己保护自己,我才能活得下去,过了几个礼拜,我的花都开齐了了,刚好花园里要选世界上最漂亮的花,被选中的就可以当花女王,结果选到我,我许的愿望真的实现了,我好兴奋喔!
1797年3月,法兰西总统拿破仑在卢森堡第一国立小学演讲时,潇洒地把一束价值3路易的玫瑰花送给该校的校长,并且说了这样一番话:“为了答谢贵校对我、尤其是对我夫人约瑟芬的盛情款待,我不仅今天呈献上一束玫瑰花,并且在未来的日子里,只要我们法兰西存在一天,每年的今天我都将派人送给贵校一束价值相等的玫瑰花,作为法兰西与卢森堡友谊的象征。”从此卢森堡这个小国即对这“欧洲巨人与卢森堡孩子亲切、和谐相处的一刻”念念不忘,并载之入史册。
后来,拿破仑穷于应付连绵的战争和此起彼伏的政治事件,并最终因失败而被流放到圣赫勒那岛,自然也把对卢森堡的承诺忘得一干二净。
谁都不曾料到,1984年底,卢森堡人竟旧事重提,向法国政府提出这“赠送玫瑰花”的诺言,并且要求索赔。他们要求法国政府:一、要么从1798年起,用3个路易作为一束玫瑰花的本金,以5厘复利计息全部清偿;二、要么在法国各大报刊上公开承认拿破仑是个言而无信的小人。法国政府当然不想有损拿破仑的声誉,但电脑算出来的数字让他们惊呆了:原本3路易的许诺,至今本息已高达1375596法郎。最后,法国政府通过冥思苦想,才找到一个使卢森堡比较满意的答复,即:“以后无论在精神上还是在物质上,法国将始终不渝地对卢森堡大公国的中小学教育事业予以支持与赞助,来兑现我们的拿破仑将军那一诺千金的玫瑰花信誓。”
也许拿破仑至死也没想到,自己一时“即兴”言辞会给法兰西带来这样的尴尬。但是,这也正说明了一个道理:许诺只在一瞬,践约需要永远——无论是凡人还是伟人。
自高中爱上亦舒,自今已很多年岁。从前最爱在雨天,昏黄台灯下一遍一遍读《玫瑰的故事》。
自觉得玫瑰这种美了一辈子的女人少有。从小自蜜罐中泡大,钱是足够的,从不知道穷为何物,没有遭受过白眼,没有遭受苦难。
开夜班车能够考全校第一,从来不用担心学习,和做不完的作业,凶神恶煞的老师,充满火气味的同学。有完整的家庭,对了,她有一个英竣富有、有品、爱她如己的哥哥,这是多少女孩从小梦寐以求的?几乎所有女孩都期望有一个这样的哥哥。
爱的人自然也爱她,虽然离开过她,但是至少动心,而且在其后的十几年内都是看着玫瑰的照片,庄某人才能入睡。爱她的人自然被折磨的迷失自我,抛妻弃子、爱上后母、爱上嫂子,各种各样的情形都是充分证明玫瑰女性魅力的好桥段。最最要紧的,是她的美,美的让人震荡、让人悸动。穿衣服、玩文艺都是小菜。更为重要的是玫瑰到了30岁、40岁依旧是玫瑰,皮肤依旧是象牙色,甚至略微松弛都是令人惊艳的。
然而,放眼望去,美女中能够不花力气考第一的极少,在我们这一辈中拥有完整幸福家庭不是一件易事,爱你的人永远不背弃你,你爱的人永远挂念你,这在恋爱情事中极少见,因为时间的力量很强大,任何人都会被替代。
所以,必须承认《玫瑰的故事》是亦舒小说里最美丽的小说,因为玫瑰是一个不真实的梦,所有少女的就像一个美梦,所有男人的噩梦,他们将会被锁住一辈子,想锁住男人的心,这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够办到的。但《玫瑰的故事》却能够揪住每一个亦舒迷的心。
她在话剧《翠花上酸菜》中饰“酸菜”、《俺们那旮旯都是东北人》中饰“大粉条子”,还参演过电影《女生日记》、电视剧《红色娘子军》、《乡村名流》等,但让她为观众熟知和喜爱,还是因为在《乡村爱情》系列剧中饰演的憨厚朴实的“刘英”一角。她,就是影视新星蒋依杉!
天分与勤奋,助闯“演艺途”
可爱美女蒋依杉从小就对表演艺术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她痴迷于电视演艺节目,最喜欢看的就是跳舞。有一天,电视里播放了一段舞蹈,屏幕上演员用舒缓细腻、婀娜灵动的舞姿表演孔雀舞,蒋依杉看着看着入了神,不由自主地跟着有模有样地跳了起来。这一幕,让妈妈喜出望外,她激动地抱起女儿:“我女儿真聪明,跳得真好!”于是,蒋依杉6岁那年妈妈就送她去舞蹈班学习舞蹈。
上小学后的蒋依杉常常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演出,演艺天赋逐渐显现出来。小学毕业后,蒋依杉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沈阳艺术学校。老师们都很喜欢这个脸上总是带着爽朗笑容的小姑娘。
一次,同学们一起上舞蹈课,有一个舞蹈动作,蒋依杉怎么也做不好,老师因此狠狠地批评她,她却挠挠头只是笑嘻嘻地不说话。老师心想,这孩子被批评了还能笑得出来,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第二天再上舞蹈课时,蒋依杉照样开开心心地跳。但老师惊讶地发现,蒋依杉不但将前一天不会的那个动作做得优美顺畅,连其余部分的舞蹈动作也做得相当到位。原来,外表嘻嘻哈哈心里却特别有数的蒋依杉,晚上一个人偷偷跑去练功房独自练了几个小时。
蒋依杉就是这样一个看似顽皮其实很顽强的小精灵,永远让你对她刮目相看。
在舞蹈学院的日子虽然辛苦,但蒋依杉正处在“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龄。一次,赵本山和弟子在沈阳演出,蒋依杉和同学们都想去看。但是门票对于这几个学生来说太贵了,她们就在门口恳求售票的阿姨让她们进去。阿姨不肯,她们就当场跳了一支舞,打动了阿姨好心放行,几个孩子欢天喜地看了那场演出。
看完演出回来后的蒋依杉,学着赵本山的台词和动作,把同学们逗得前仰后合,大家都夸她很有表演天分。冷静下来的蒋依杉也开始思考,她觉得比较而言,她喜欢表演更甚于舞蹈。
20xx年,蒋依杉毅然报考了北京电影学院,并从众多考生中脱颖而出,进入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高职班。
蒋依杉兴奋地来到北影求学,可她发现,在这里,优秀的女孩是那么多,她感觉到了压力。校园生活也是意想不到的艰苦,但蒋依杉觉得这样过得很充实。在她眼里,北影有很浓郁的文化气氛,在这里能踏踏实实地学到很多东西,她分外珍惜北影的大学时光。
幸运遇伯乐,演活“受气包”
20xx年蒋依杉从北影毕业。毕业后的蒋依杉开始有了危机感,她成了‘北漂一族’,租了一间简陋的小房子,跟着同学一起见剧组、试戏。初出茅庐的她空有热情,却无人赏识,只能接演一些不起眼的角色。渐渐地,她感到非常迷茫。
一天,父亲给蒋依杉打来电话告诉她,家乡的辽宁民间艺术团正在招演员,叫她回来试试。回想北漂的艰难,蒋依杉决定听从父亲的建议,决定重新寻找发展的方向。
20xx年,蒋依杉在父亲的陪同下来到辽宁民间艺术团,经过几轮展示,蒋依杉顺利地通过入团考试,成为艺术团的一员。
这一年,赵本山筹拍《乡村爱情》,来艺术团选演员,赵本山在翻阅演员简历时发现蒋依杉学过表演,就让她去试戏。赵本山看蒋依杉相貌秀气,先是让她试演香秀,后来发现蒋依杉的性格大大咧咧,更接近刘英,就决定让她出演刘英这一角色。
蒋依杉知道自己被选中后,开心不已,终于有了可以展示自己的机会,她要全力以赴,于是,她拿到剧本后就开始反复琢磨。“受气包”是刘英留给大家的主要印象,当蒋依杉读剧本的时候就觉得刘英怎么这么可怜啊!是个典型的“小媳妇”角色,就像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
蒋依杉看完剧本,细致地揣摩人物的心理,她觉得慢声细语的刘英,看起来似乎没有亮点,其实她是活出了她自己。于是蒋依杉努力把刘英演成一个在忍让、勤恳、任劳任怨中有一点小心计,又在不声不响中,逗所有人开心的形象。憨厚朴实却不木讷,既衬托出了刘英的可爱,也让大家体会到原来刘英的心不是一潭死水,她也是神采飞扬的。
赵本山也对蒋依杉找到的角色定位很满意。
蒋依杉虽是剧组里为数不多学表演科班出身的高才生,但最初表演时,赵本山还是对她要求很严格,他认为她的表演过于学院派,演戏比较拘束。的确,与“赵家班”演员合作拍戏,刘英发现他们不仅有许多绝活儿,演戏也“跟真事似的”,很生活,很自然。了解自己的弱势之后,蒋依杉开始学习更生活化的表演方式,尽量使自己在表演时放得开。尤其在每次拍到自己的戏之前,她都会找其他演员和她对戏,从中找出不足。
随着《乡村爱情》第一部的热播,蒋依杉饰演的刘英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观众开始关注这个叫蒋依杉的女孩。
实践加磨练,
哭也要出“笑果”
《乡村爱情》大热后又拍续集,刘英的演技也随之进步。
《乡村爱情》第二部拍一场哭戏时,蒋依杉需要表现出被急哭的样子,她演了几次都不太成功。当时赵本山就给蒋依杉提了一项特殊的要求:“这个地方你就得声嘶力竭地哭,你就得哭出拍儿来。”为了练那场戏,蒋依杉不仅嗓子哭疼了,边走边哭的她把脚也磨出了泡。可蒋依杉练就的声嘶力竭却喜感十足的哭泣,也成了刘英这个人物最大的特点。
由此,观众们都喜欢上蒋依杉饰演的这朵独特的“苦菜花”,她也逐渐成了同学当中的佼佼者。但在拍摄电视剧之余,蒋依杉依然努力学习,并考入北京电影学院本科班继续深造。
蒋依杉除了拍摄《乡村爱情》系列剧,还参加了《本山快乐营》的演出,蒋依杉在《本山快乐营》里塑造的刘英,延续了之前电视剧里的性格。不过,由于这是室内情景剧,又是现场与观众互动交流的表演形式,所以对蒋依杉的表演也是一种考验:“这种栏目剧既像小品又像话剧,完全都是现场实打实地演,不像电视剧那样可以重拍,所以之前的排练非常重要,现场的表演更是一丁点不能出错。”
蒋依杉记得,那段时间没少被《本山快乐营》的导演训斥。那时,蒋依杉觉得很委屈,别的演员犯错导演都能原谅,为什么单单训她比对别的演员都狠。一时间,她真的成了“委屈的刘英”,她郁闷地带着这受气的劲儿进到剧情里。没想到,竟一下子找到了状态。
后来戏拍完,蒋依杉才知道,原来那是导演在帮她。导演告诉她:“刘英这个角色在戏里基本就是个‘受气包',可你是一个很活泼、很阳光的女孩,甚至有些‘没大心'。我就在想,以一个什么样的方式把你领进状态呢?我就给你气受吧!我和谁也没有说起,怕有人和你讲了以后你就不怕我了,虽然对你有些残酷……”听了导演的一番话,蒋依杉的脸红了。原来这是导演针对她的性格进行的启发性尝试,都是为了引导她进入状态。
通过多种机会的实践,蒋依杉的表演进步了很多,朋友们都半开玩笑地说她:“穿上刘英的戏服,就能一脑门扎进戏里,走路都是撇着八字脚。”
《本山快乐营》的那段经历,蒋依杉觉得是给自己上了一堂表演实践大课,收获颇丰。
坚韧“苦菜花”,
戏外甜美绽放
《乡村爱情》系列剧已拍摄到第四部,剧名改为《乡村爱情交响曲》。剧中“刘英”的爱情交响曲也经历着跌宕起伏。蒋依杉对第四部的表演是最全情投入的,因为她期待着第四部的登场,能让大家感受到一个更成熟的刘英。
如今,认识蒋依杉的人很多,喜欢她的“粉丝”也是不计其数。一次,蒋依杉走在街上,一位阿姨认出了她,喊她“刘英”,并告诉她自己非常喜欢刘英那“慢声拉语儿”的表演,就连那受气的表情也那么可爱,招人疼。“姑娘啊,电视中你总是这么受欺负,这么憋气,现实中可千万别这样啊!”阿姨好心地对“刘英”说。蒋依杉听后笑着告诉阿姨说:“阿姨您放心吧,我在生活和‘刘英'可不一样!”送别阿姨,蒋依杉心里很温暖,她觉得自己的努力已经有了最大的回报。
其实,生活中的蒋依杉和电视剧里的“刘英”并非截然不同,而是颇有几分相似,比如单纯,比如直爽,但和剧中隐忍的刘英不同,生活中的蒋依杉是个活泼、开朗又时尚的女孩,她喜欢看书、唱歌、舞剑、滑冰,还喜欢收集一些小玩意。蒋依杉还有一群特别好的好朋友,大家相互理解,相互鼓励,平时在一起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或一块儿逛街,或一块儿天南地北地“神侃”,有时就算呆着不说话也不会感到尴尬。
凭借《乡村爱情》系列剧和《本山快乐营》的成功演绎,蒋依杉的人气日益攀升,博客点击量猛增,喜欢她的“花弥们”的数量也在不断壮大。一些导演和广告商看到蒋依杉的潜力,纷纷向她伸出橄榄枝。
但谦虚的蒋依杉并不沾沾自喜,而是正视自己,她懂得每部戏都应该好好把握和珍惜。演员这个职业充满了各种挑战,蒋依杉觉得,要做一名好演员,就要去挑战不同的角色,这既是导演对自己的一种信任,也是对自身的磨练。所以蒋依杉总是告诫自己,要保持一种平和的心态。
蒋依杉身上有着一股韧劲儿,就像剧中从城里徒步走回家的“刘英”那样,她相信只要用心,只要坚持,就没有办不到的事。“苦菜花”经过精心培育,也能如玫瑰般娇艳绽放。
一天,帕丽姑姑来敲门。她也是我们家的亲戚。她的头发染得像黑檀木一样黑,所以谁也不信她已经做了好多年的奶奶了。
妈妈开了门。帕丽姑姑微笑着,手里拎着一只编织得十分精致的篮子。篮子侧面有一个紧锁着的铁栏小门,门里站着一只发呆的动物。帕丽姑姑把篮子放在桌子上,打开紧锁着的门。她显得特别神秘,就像一个能把一只公鸡从礼帽里变出来的魔术大师。但现在窜出来的却是一只猫。
猫的皮毛雪一样白,像一个时装模特那样在我们家的架子上走来走去。不知猫的世界里有没有猫公主。如果有的话,它肯定是其中一个。它的名字很奇特,不像一般的家猫那样叫小球球、小猫咪或者其他小什么,而像贵族家谱里的姓那样带一个“冯”字,叫埃莫丽纳冯玫瑰树。因为这个名字太长了,所以我们就简称它为小玫瑰吧!
帕丽姑姑问:“它可爱吗?”我使劲地连连点头,表示它太可爱了,并让小玫瑰爬到我身上来,一直爬到它的头可以碰到我的脸那么高。这时小玫瑰用它粉红色的鼻子在我的大鼻子上蹭来蹭去。我相信,猫就是这么和人亲嘴的。我一下子就爱上了它。
帕丽姑姑说:“我丈夫和我接受了一家公司的邀请到日本访问。我到动物托养所看了看,那里的动物都很凶猛,有被宠坏了的猫,还有像野狗一样喜欢进攻的狗。小玫瑰到了那里肯定会受委屈的。你想帮我照看一周小玫瑰吗?”
我高兴地同意了。帕丽姑姑温柔地抚摸了一下我的脸颊。
小玫瑰从我胳膊中跳了下去。它是因为女主人抚摸我而没抚摸它不高兴了,然后带着一种受了冷落的表情躲到厨房里去了。我们一起走进客厅。
“你不想待会儿吗?请坐吧!”妈妈说。帕丽姑姑用两只手拽平后面的衣服,然后小心地坐下。可这样还是把衣服压出了褶子。她说:“这对卡琦娅也不会有什么不好。再过几个星期她就要开学了,这可是个重要的日子。要是过去给她买袋糖就行了,但现在可得好好准备。”她让妈妈拿来泉水商品邮寄公司的目录,指着一条看起来到我小腿肚子那么长的连衣裙。我想穿上它后自己可能会像一个几十年前的美国人。我指着一个比连衣裙贵的宝蓝色的学生书包。
帕丽姑姑说:“就订它吧,我来付钱。”然后就去和小玫瑰告别。
白色的猫公主在厨房的桌子底下撒了一滩尿,并像个傻孩子一样坐在水洼前发呆。我奶奶“一无所有”说,如果谁做错了什么事觉得内疚了,就会两眼发呆。
我们三个人看着那水洼不知该说什么好。小玫瑰不高兴地闻着那滩水,这时满厨房已布满了难闻的味道。
“猫的事归你管。”妈妈说。接着又提高嗓门催我把帕丽姑姑带来的干草撒在那难闻的水洼上。
我照着妈妈说的做了,并等待着这些干草上白色的小种子能像电视广告里说的那样发出紫罗兰色的亮光。但什么也没发生。小玫瑰突然开始疯狂地用爪子乱扒那些干草,一时厨房里飞得到处都是干草,就像装豆子的袋子爆开了似的。帕丽姑姑哈哈地笑起来,但妈妈没有笑。我也没有想到,一只白猫竟然这样容忍不了不干净的东西。
有一群异国人,远道而来参拜荷马的坟墓。其中有一个歌手,来自云块和北极光的故乡(就是安徒生自己所在的地方),他在荷马的墓上摘下一朵玫瑰......
东方所有的歌曲都歌诵着夜莺对玫瑰花的爱情。在星星闪耀着的静夜里,这只有翼的歌手就为他芬芳的花儿唱一支情歌。
离士麦那①不远,在一株高大的梧桐树下,商人赶着一群驮着东西的骆驼。这群牲口骄傲地昂起它们的长脖子,笨重地在这神圣的土地上行进。我看到开满了花的玫瑰树所组成的篱笆。野鸽子在高大的树枝间飞翔。当太阳射到它们身上的时候,它们的翅膀发着光,像珍珠一样。
玫瑰树篱笆上有一朵花,一朵所有的鲜花中最美丽的花。夜莺对它唱出他的爱情的悲愁。但是这朵玫瑰一句话也不讲,它的叶子上连一颗作为同情的眼泪的露珠都没有。它只是面对着几块大石头垂下枝子。
“这儿躺着世界上一个最伟大的歌手!”玫瑰花说。“我在他的墓上散发出香气;当暴风雨袭来的时候,我的花瓣落到它身上,这位《依里亚特》的歌唱者变成了这块土地中的尘土,我从这尘土中发芽和生长!我是荷马②墓上长出的一朵玫瑰。我是太神圣了,我不能为一个平凡的夜莺开出花来。”
于是夜莺就一直歌唱到死。
赶骆驼的商人带着驮着东西的牲口和黑奴走来了。他的小儿子看到了这只死鸟。他把这只小小的歌手埋到伟大的荷马的墓里。那朵玫瑰花在风中发着抖。黄昏到来了。玫瑰花紧紧地收敛起它的花瓣,做了一个梦。
寻梦,放飞了梦想,最终,无果而归。想笑,我却笑不出来。
我一直在想,我究竟还可以再装多久?我不坚强,又能软弱给谁看?放弃,我终于做出了决定,在那一刻,你是否看到了我的软弱?也许,这已经不再重要,已经无所谓…因为你不懂我的心,不懂我那颗为你而改变,为你而受伤的心,即使你现在看到了,它也已经是伤痕累累。现在,你已经认不出来,它原来的面貌…
别了,别了…我心中的粉色玫瑰。
曾几何时,我也感到迷惘,感到无助。面对时光的消逝,面对感情的流逝,又有谁,可以承受住这事实的变迁,又有谁,可以勇敢的面对这真实的伤害。
花开花又落,不知带走了多少欢乐,也不知带走了多少悲伤。但总有一些的不舍与留恋,还停留在枝头。就这样一直在等待,等待着有一天会被人发现,被人发现它那颗受伤的心,期待着能有人给予它些许的安慰,好让它那颗伤痕累累的心,能有一个归宿,即便不多温暖,它也会感到心满意足。只是,只是,上天已经做好了安排,注定了它只能在伤心与流泪中,孤独的生活,寂寞的度日。度日,度日,却不知为何,度日,如度年…
好吧,既然命中注定如此,就不要再苦苦的奢求。
微笑吧,让我们一起微笑,即使,心中还有许多的伤,即使眼中仍有没有来得及滑落的泪水。即便是这样,我依然要假装坚强,如果你能看穿我的软弱,那么,也请你不要这么快就揭穿我,至少,我可以在你们的面前一直的骄傲着。
再见了,那朵粉色玫瑰。再见了,我心中的骄傲。再见了,那曾经的欢乐。再见了,我的眼泪...
以后的日子,在少了你的天空里,我不知道该如何独自一人飞翔,也不知该如何在少了你的世界里,独自彷徨。你走了,留给我一身的伤,走了。如果你的离去可以带给你快乐,亦或是带给你自认为是快乐的东西,那么,我将不再做无用的挽留,我明白,如果你想留下来,你会给我一些机会,或者是要求我去挽留你。而不是像现在,要我苦苦的去思索该如何去挽留我最不想失去的,该用什么去挽留我一直在苦苦挽留,到最后却还是失去的。
走了,你那么残忍的走了,只留下我独自一人,走在少你的风景中。我右手旁的位置,从此变得空荡荡。消失了,最后的一丝芬芳,也随你,消失在只有我一人的世界。
好吧,我强忍着泪水的苦涩,真心的祝你一路顺风,祝你幸福,祝你快乐,祝你一切安好。但愿,你可以过得比我幸福。
受伤,想哭着发泄出来,心底,是静静流淌的忧伤。我努力学着去伪装,试着在脸上挂起那虚伪的笑容。最后,我终于发现,有时,我竟然连我自己都不再认得。是的,都走了,也都变了,不会再回到从前了,再也不会了。接下来,我还能做些什么?我不知道。也不再需要知道。就这样,每一天都在浑浑噩噩中,痛苦的挣扎;每一天都在万分的痛苦中,苦苦的煎熬。也许,我该早一点看透事实,可即便早一点看透了事实,我又会怎样,又可以得到些什么。心里会好受一点吗,会不会不再像现在那么痛苦,不,我不知道,也没有必要再去弄明白什么。
不知道又用了多少的勇气,也不知道我到底还有没有勇气,我只知道,我很累,很累,只想靠在你的肩膀,摒弃一切思想。可是,这似乎是一种奢望,一种从一开始就没有结果的奢望。不过,我真的好希望,哪怕只有一次,我也心满意足了。
再见,我强忍着撕心裂肺的疼痛,和你说再见,不知我们以后还能不能再见。希望你还记得我曾告诉你的,好好照顾自己,好好善待自己,好好爱护自己。把我忘掉,也许这样你就不会再在想起我的时间里,不快乐。我只想让你好好的,不想让你不快乐,更不想让你因为我而不快乐。我已经欠你的很多很多,如今,我连偿还的机会都没有。不想再欠你什么,我已经一无所有,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来偿还你,我的心,也在你那,永远收不回了,我也不会再收回。在以后的日子里,在以后只有我一人的日子里,我不需要它了,就让它永远陪着你吧,当然,你完全可以把它随手丢在路边,只要你愿意,只要你高兴,我无所谓。是的,我无所谓。
我会记住你的好,只不过我不知道可不可以这样做,是的,我所做的一切,这都是愿你可以比我开心,比我快乐。我会按照你的意愿去做,按照可以让你获得尽可能多一些快乐的意愿去做。你不必考虑我的感受,因为我很坚强,不错,我很坚强,一直很坚强...
颓废,放纵,这是我自己的,而且已经习惯了的生活。我喜欢深邃的蓝天,因为我喜欢这种颜色,可现在的蓝天,依旧是曾经的蓝天,只是在同一个蓝天下,只剩下我一人,只剩下我自己的身影,一个孤独的,却依然坚强的身影。在同一个蓝天下的你,是否安好,是否也会偶然想起我。也许,你现在一切还好,也依然快乐。这,也是我所希望的。
两手空空,我上路了,踏上了一条只有孤独的路,遥远,泥泞,曲折,这些都不重要,我依然会付之一笑。玫瑰固然美丽,可也有令人生畏的利刺。就这样,轻易的放弃了?风停了,云也停了,爱你的那颗心,也要在这一刻停下来吗?不,我不甘心的。花谢了,但那颗期待来年花开的心,永不衰老。
再见,再见,我心中的粉色玫瑰。
再见,再见,我们一定还会再见...
媛媛,所写下的文字,都是为你...
等你...
从前有个百花王国,那里常年绿草如茵,鸟语花香,好似人间仙境。在这里面住着一朵的玫瑰花,它长得极为美丽动人,看见过它的人无不啧啧称赞。
一个星期天,一只活泼可爱的小松鼠来到了小河边,它想在这里喝水。回头时,小松鼠突然看见玫瑰花这么漂亮,于是欣喜对它说:“我可以和你做朋友吗?”玫瑰瞥了一眼说:“你这么灰不拉几,还敢和我做朋友,真可笑。”小松鼠听了后,气得火冒三丈,头也不转地走了。
又过了一个星期,有一只小兔子看见这里的草十分鲜嫩,就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走着,走着它看见前面有一株美丽的玫瑰花。小兔子对玫瑰花说:“你这么美丽,可以和我做朋友吗?”玫瑰不屑地说:“你长得这么奇怪,还配和我做朋友,真是天大的笑话!”小兔子听后也气呼呼地走了。
这时,一阵狂风吹来,把玫瑰花连根拔起,躺在地上,此时的它在高声呼救:“谁来救我呀!谁来救救我呀!”这个时候,小松鼠和小兔子来了,玫瑰花看到它们后破口大骂:“看什么看,还不赶紧把本小姐扶起来,栽好!”它们理都不理就走了。不久后,玫瑰花奄奄一息了。临死前,它叹了口气:再美丽的东西也不能骄傲啊!
从前,世上有一朵玫瑰花和一只癞蛤蟆。
那朵玫瑰花所在的花丛,长在一幢农舍前半圆形的小花园里。园子已荒芜不堪;在几个陷入地面的旧花坛上,在早已无人打扫、无人铺沙的一条条小径上,到处长着密密的杂草。那篱笆由一根根顶端修成四面形矛尖的木桩组成,过去上过绿漆,如今完全剥落了,干裂了,倒塌了。那些木桩叫农家孩子拔出来玩打仗的游戏。有时一些路过这幢农舍的农夫也拿它来抵御那只很厉害的看家狗和一群别的狗。
可是,小花园并没有因为遭到破坏而有丝毫减色。残存的篱笆上爬满了蛇醉草,开着大白花的菟丝子,以及悬挂着一簇簇浅绿色的豆荚、东一处西一处缀着淡紫色花穗的野豌豆。带刺的飞廉在小花园(四周是一大片绿荫如盖的园林)肥沃而湿润的泥土上长得又高又大,几乎跟树一样。黄色的毛蕊花向四处伸出布满花朵的枝条,长得比飞廉还高。荨麻占领了园子的整整一个角落;它的螫毛,不消说,是会刺人的,不过从远处看来,那片郁郁葱葱的枝叶却也叫人赏心悦目,特别是当它映衬着那朵温柔美丽的白玫瑰的时候。
玫瑰花在5月里一个美妙的黎明开放了。当它展开层层花瓣的时候,飞来的朝露在它上面留下了几滴晶莹的泪珠。玫瑰花仿佛哭了。然而在这个美妙的黎明,它四周的一切是那样美好,那样纯洁和光明,它第一次看到了蔚蓝色的天空,第一次感受到清新的晨风与灿烂的阳光——晨曦把它娇嫩的花瓣染成一片粉红色;小花园又是那样宁静、安谧,所以玫瑰花若是真的能哭,那也不是出于悲伤,而是因为生活太幸福了。它不会说话,只好垂下头来,向四周发出一股幽香,这幽香便是它的`语言,它的泪水,它的祈祷。
而在下面,在玫瑰花丛根部之间的湿地上,趴着一只又肥又老的癞蛤蟆,它那扁平的肚皮几乎粘在地面上了。这只癞蛤蟆捉了一个通宵的蚯蚓和蚊蚋,直到清晨才找了这处比较阴暗和潮湿的福地坐下来歇息。它坐着,伸出一只爪子,用蹼膜捂着那对蛤蟆眼睛,轻轻喘着气,鼓动着乌灰色的、布满瘰疣的、粘乎乎的肚皮,另一只难看的爪子搁在一旁:它都懒得把爪子收回肚皮底下。癞蛤蟆既不喜欢清晨和太阳,也不喜欢好天气。它已经吃饱了,此刻正准备休息。
但是,当和风停了片刻、玫瑰花的芳香不再飘散的时候,癞蛤蟆却闻到了香味,这使它隐隐约约地感到不安。不过,它很久都懒得瞧瞧,这香味来自何方。
这个长着玫瑰花和歇着癞蛤蟆的小花园,早已无人过问了。还在去年秋天,就在癞蛤蟆在房根的一块石头底下找了一处很不错的缝隙,打算搬进去冬眠的那一天,有个小男孩最后一次走进这个园子。整个夏天,每逢天晴的日子,这孩子总来到园中,坐在那幢农舍的窗下。一位成年的姑娘,他的姐姐,坐在窗前。她不是读书,就是做点针线活,偶尔望望她的弟弟。小男孩7岁光景,一对大眼睛,一个大脑袋,身子却瘦小得很。他很爱自己的小花园(这是他的小花园,因为除他之外,几乎没有人来到这个荒凉的地方)。
他走进园子,在一张旧的木头长凳上坐下晒太阳,并开始阅读随身带来的小书。这张长凳放在紧靠农舍的一条干燥的沙质小径上,这条小径之所以得以保存下来,是因为人们关百叶窗时总得在小径上走过。
“瓦夏,要我把皮球扔给你吗?”姐姐在窗内问道,“你不想拍拍球,跑一跑吗?”
“不要,玛莎,我还是坐着看书的好。”
他读着书,坐了很久很久。他读鲁滨孙们的故事,读奇异的国度和海盗的故事。等他把这些书读腻了的时候,便放下摊开的书,钻进小花园的密林中。他熟悉这里的每一丛灌木,甚至每一根树枝。他会在一根很粗的毛蕊花枝杈前面蹲下,那枝杈上长满了毛茸茸的、微微发白的叶子,足有他身材的两倍高。他久久地注视着一群蚂蚁纷纷爬上枝杈去找它们的母牛——一种草蚜虫。一只蚂蚁温存地触动着翘在蚜虫背上的细细的输蜜管,采集着管子顶端冒出来的一滴滴纯净的甘露。他看着一只屎壳螂匆匆忙忙地把它的粪球使劲往什么地方拖去;一只蜘蛛布下五颜六色的迷网,守候着苍蝇;有只壁虎,张着苯拙的嘴巴,趴在太阳地里,闪动者背上绿色的花斑。一天傍晚,他居然看到了一只活生生的刺猬!这下他喜不自胜,乐得差点拍起巴掌叫出声来,但他又怕吓着了这只浑身是刺的小动物,便屏住气息,睁大一双幸福的眼睛,欣喜若狂地看着那小东西如何嗤嗤地喷着响鼻,用它那小小的猪嘴到处嗅着玫瑰花丛的根,在它们中间寻找蚯蚓,一边还可笑地徐徐移动着它那熊掌般的胖乎乎的小爪子。
“瓦夏,亲爱的,进屋来吧,外面潮湿起来了。”姐姐大声说道。
小刺猬听到人声,吓了一跳,急忙用那件带刺的袍子捂住自己的脑袋和后腿,一下子变成了一个球。孩子轻轻碰了一下它的刺,小东西缩得更紧了,它喑哑地、急促地喘着气,活像一艘小小的玩具汽艇。
后来,他跟这只小刺猬交上了朋友。他是一个那样瘦弱、文静、温柔的孩子,以致各种各样的小动物似乎也明白这一点,所以不多久就跟他混熟了。
有一回,当小刺猬舐着小花园的主人带来的牛奶时,他是多么高兴啊!
这一年的春天,那孩子已不能再会他心爱的地方了。姐姐照旧坐在他的身边,但已经不是坐在窗畔,而是坐在他的床头;她读着书,但已经不是为她自己,而是为他朗读,因为那孩子已经很难从白色的枕头上抬起瘦削的头。
他那双细细的手也很难拿起一本哪怕最薄的书,再说看书很快就会使他的眼睛感到疲乏。他可能永远也不能到他心爱的地方去了。
“玛莎!”他忽然轻声唤他的姐姐。
“亲爱的,你要什么?”
“小花园里现在很美吧?玫瑰花都开了吗?”
姐姐俯下身去,吻吻他苍白的脸颊,随即偷偷抹去了一滴眼泪。
“很美,亲爱的,美极了。玫瑰花都开了。礼拜一咱俩一块儿到那儿去。
大夫会让你出去的。”
孩子没有回答,只是深深地嘘了口气。姐姐又读起书来。
“以后再读吧。我累了。我想睡一会儿。”
姐姐为他摆弄好枕头,盖好白色的小被子。他吃力地向墙壁侧过身去,不作声了。阳光穿过那扇朝小花园开的窗子,把明亮的光线撒在床上和躺在床上的小小的身体上,把枕头和被子照得明晃晃,把孩子的短发和细脖子染成金黄色。
玫瑰花对此一无所知。它不断生长,显得楚楚动人,第二天它就要盛开,第三天将开始枯萎、凋谢。这就是玫瑰花的生涯。然而就在这短短的一生中,它也难免尝到不少恐惧和悲伤。
它让癞蛤蟆盯上了。
当癞蛤蟆鼓起那对又凶又丑的眼睛,第一次看到玫瑰花时,心里萌动了一种异样的感觉。它的目光简直离不开那些娇嫩的玫瑰花瓣,它出神地瞧呀瞧呀。它很喜欢这朵玫瑰花,渴望跟这朵香喷喷、美艳艳的花儿靠得更近一些。它想表达它的满腔柔情,可又想不出比这更好的辞句:
“你等着,”它嘶哑地叫道,“我要吞了你!”
玫瑰花哆嗦了一下。为什么癞蛤蟆要粘在它的细茎上呢?自由自在的小鸟,围着它唧唧喳喳,从一个枝头跳到另一个枝头,不停地飞来飞去。有时候小鸟飞得远远的,至于飞向哪儿——玫瑰花却不知道。蝴蝶也是自由自在的。玫瑰花多么羡慕它们啊!如果它能像它们那样,它准会振翅飞去,躲开这两只死死盯着它的凶狠的眼睛。玫瑰花不知道,这些癞蛤蟆有时还在暗中窥伺着蝴蝶哩。
“我要吞了你!”癞蛤蟆又说了一遍,它想尽可能说得温柔些,结果那声音却更加可怕,说完,它便朝玫瑰花爬去。
“我要吞了你!”癞蛤蟆一直盯着玫瑰花,又重复了一遍。可怜的花儿惊恐地看到,两只龌龊的、粘乎乎的爪子抓住了它的枝子。不过,癞蛤蟆要爬上去也不容易,因为它那扁平的身于只能在平地上自由地爬行和蹦跳。每当它作了一番努力以后,都要朝上瞅瞅那朵颤悠悠的花儿。玫瑰花吓呆了。
“天哪!”它祈祷着,“我可不愿这样死去!”
而癞蛤蟆却越爬越高。爬到老枝尽头开始接新杈的地方,它吃了点小小的苦头。玫瑰花深绿色的光滑树皮上,长满了又尖又硬的刺。癞蛤蟆的脚爪和肚皮扎进了好些刺,鲜血淋淋地摔在地上。它仇恨地瞪着花儿…… “我说过,我要吞了你!”它再次说道。
傍晚到了,该动动脑子弄顿晚饭吃啦。于是受伤的癞蛤蟆慢慢地爬来爬去,窥伺着那些麻痹大意的昆虫。仇恨并不妨碍它像往常那样填饱自己的肚子,再说它的几处伤并不十分危险,所以它拿定主意,稍事休息以后再爬到那朵叫它又爱又恨的花儿跟前。
它歇了很久。天又亮了,中午也过去了,玫瑰花几乎已经忘了它的敌人。
它已完全开放,成了小花园中最美丽的一朵花儿。没有人前来欣赏它:小主人一动不动地躺在他的小床上;姐姐一直没有离开他,也不到窗口去。只有小鸟和蝴蝶在玫瑰花旁飞来飞去,还有蜜蜂嗡嗡叫着,有时钻进敞开的花瓣里,飞出来时浑身毛茸茸的,沾满了黄色的花粉。飞来一只夜莺,钻进玫瑰花丛,唱起歌来。这跟癞蛤蟆的嘶叫是多么不同啊!玫瑰花听着这歌声,感到幸福:它觉得夜莺在为它歌唱,——也可能真是这样。它没有发现,它的敌人正悄悄地爬上枝子。这一回,癞蛤蟆已经既不在乎它的脚爪,也不怜惜它的肚皮了:它浑身是血,但却勇敢地向上攀登。蓦地,在夜茑清脆而婉转的啼声中,玫瑰花听到了熟悉的嘶叫声:
“我说过,我要吞了你,吞了你!”
癞蛤蟆的眼睛正从另一个枝头直勾勾地盯着它。这个凶恶的东西只要稍稍动一下,就可以把花儿扯下来。玫瑰花明白,它要毁了…… 小主人已经一动不动地在床上躺了很久。坐在床头圈椅里的姐姐以为他睡着了。她的膝头放着一本打开的书,但她并没有读它。她的头微微耷拉着:
可怜的姑娘已经一连几夜没有睡觉,没有离开她生病的弟弟,现在她困得打起盹来了。
“玛莎,”他忽然轻声唤道。
姐姐不觉一怔。她梦见自己坐在窗畔,弟弟像去年那样正在小花园里游玩并呼唤她。她睁开眼睛,看到他躺在被子里,显得那么瘦弱,便深深地叹了口气。
“亲爱的,你要什么?”
“玛莎,你跟我说过,玫瑰花全开了!可以给我……一朵吗?”
“可以,亲爱的,可以!”她走到窗前,望望那丛玫瑰。上面只开着一朵玫瑰花,然而它美丽异常。
“那朵玫瑰花正是为你开的,瞧,有多美!我给你摘来,插在桌上的杯子里,好吗?”
“好的,放在桌上。我要它。”
姑娘拿了一把剪刀,走进花园。她已经好久没有出门了;阳光刺着她的眼睛,清新的空气使她感到有点头晕。就在那只癞蛤蟆正要扯下那朵花的当儿,她走到了那丛玫瑰跟前。
“啊,你这个丑八怪!”姑娘大声叫道。于是她抓过枝子,用力一晃,只听啪嗒一声,癞蛤蟆肚皮朝天摔在地上。它勃然大怒,本想跳起来撞那姑娘,但是怎么也不能跳得比她的裙边更高,紧接着它又被鞋尖踢了一下,飞到老远的地方去了。它不敢再次进攻,只好从远处眼睁睁地看着那姑娘小心翼翼地剪下花儿,把它带到房间里去了。
孩子看到姐姐手里拿着花儿,脸上露出一丝笑意。很久以来这还是头一回呢。他吃力地用小手做了一个动作。
“把花给我,”他喃喃说,“让我闻闻。”
姐姐把花梗放到他的手里,帮着他把花移到面前。他吸进花儿的馨香,幸福地笑了,还轻轻地说:
“嗳,真好!……”
随后,他的小脸变得严肃起来,一动不动了。他不作声了……永远不作声了。
玫瑰花虽说在凋谢前就被摘了下来,但它觉得,这不是毫无意义的。它被单独插进一只高脚酒杯里,摆在一口小小的棺木前。那里还有许多花圈和鲜花,不过说真的,谁也没有注意它们。唯独这朵玫瑰花被年轻的姑娘拿到唇边吻了吻,把它摆到桌子上。一滴泪水从她脸颊落到花瓣上——这是玫瑰花。一生中最美好的遭遇。等花儿开始发蔫时,姑娘把它夹进一本很厚的旧书里,花儿干枯了。后来又过了许多年,有人把它送给了我。正因为这样,我才知道这篇故事。
命犯桃花的爱情宝贝黄玫瑰会就此隐退江湖,安心过起相夫教子的小日子吗?自然不会,结婚十年,黄玫瑰突然受够了依然是小职员的方协文,又因为父母过世,她带着跟她几乎一样肤白唇红的女儿小玫瑰回香港来装修老宅。同时,她在跟方协文协议离婚。
溥家敏是黄振华的第一得力助手,年轻有为,前途无量,他被指派去帮黄玫瑰返修老宅,结果,溥家敏自此痴迷一般爱上了黄玫瑰。
溥家敏的父母早逝,溥家敏跟哥哥溥家明相依为命长大,考了好的学校,成为建筑届的新星,他的哥哥功不可没。
工作后的溥家敏阅人无数,凭借自己的实力,成为很多人眼中的钻石王老五,工作之外,约会不断,最近相处的女友是咪咪,咪咪活泼乖巧,俩人本有意谈婚论嫁了,无奈溥家敏这时候遇上了美艳不可方物的黄玫瑰。溥家敏马上有计划有步骤的甩掉咪咪,追求尚未离婚成功,还有一女的黄玫瑰。
溥家明却像溥家敏的反面,稳重自持,社交几乎为零,工作之余就是自己躲在自己的房间练习乐器梵哑铃。他只希望自己的弟弟能赶快跟咪咪结婚,他实在搞不明白,是什么样的女人突然就把弟弟的魂带走了。
像每一个认识黄玫瑰的男性一样,溥家敏的分手计划坚决又有条不紊,咪咪痛苦不堪。这天,溥家敏刚到家,黄玫瑰突然冲来了,问家敏,工人为什么在搬动她坚决保留原样的书房。因为那件书房,曾经是黄玫瑰与求而不得的庄国栋一起待过的地方。
溥家敏马上解释安慰说,工人只是改改墙的位置。她侧侧头,问我:“谁在弹琴?”有点诧异,“我从没听过如此感情丰富、冲动、紧张的乐章。”我答:“那是我大哥。”“他是音乐家?”“不,他是大律师,但是九岁开始练梵哑铃,他是个怪人。”我耸耸肩。
“那乐章是什么?”“你没听过?那是梁祝小提琴协奏曲中之楼台会一节,祝英台向梁山伯申诉她已经许配马家了,乐章绷紧哀艳——虽然大哥说听音乐不能这样子理性——”
音乐已经停了,我注意到玫瑰向我身后凝视,我转过头去,看见大哥站在书房门口,他什么时候打开了门。
我咳嗽一声,介绍说:“这是我大哥家明,大哥,这是玫瑰,黄玫瑰——大哥,大哥?”
后来,溥家敏继续在爱与不爱中挣扎,黄玫瑰仿佛看透了溥家敏的犹豫不决,她开始拒绝见溥家敏,溥家明的业余生活突然多起来,这么多年,溥家敏第一次见到哥哥早出晚归。
溥家敏被公司指派去夏威夷开会,开会回来,黄太太苏更生突然说接他有事说,家敏突然有点不好的预感,他答应见面,但是先回家把行李放下,修整下自己。
溥家敏走进家门,家里很罕见的没有梵哑铃的声音,但是家明的房间却有声音,溥家敏走到家明开着的门前,看到居然有一个女人很亲腻的伏在家明膝上,而且,这个女人居然是家敏朝思暮想肝肠寸断的黄玫瑰!
历史充满残酷,但它又是那么丰饶多情。关于爱与生活,这里只讲两个与之相关的小故事。
第一个故事发生在古罗马时期。据说当年的罗马军队带着葡萄的种子到达位于高卢的博纳时,发现这里充沛的阳光与丰厚肥沃的砾石土地特别适合葡萄的种植,于是他们便和当地农民一样边种植葡萄边酿酒。三年后,当军队要开拔时,有近半士兵都留了下来,因为这里的葡萄美酒俘获了他们的“芳心”。为此,查理曼大帝不得不颁布法令,禁止军队经过博纳。难怪莎士比亚会借李尔王之口说出“罗马帝国征服世界,博纳征服罗马帝国”。生活,让战争走开,让帝国坍塌。
第二个故事是关于“巴黎玫瑰”的。1942年5月,德军三个机械化师越过孚日山脉,沿罗纳河两岸直驱巴黎。这天夜里,巴黎凯旋门广场周围的几乎所有人家都收到一大把鲜艳的玫瑰,里面附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明天上街请都怀抱鲜花,让纳粹看看我们并没有被他们吓着。我们依旧热爱生活和大自然。”字条的落款是“洛希亚”,一个卖花姑娘。据说,当德军进驻巴黎时,洛希亚看到平时生意兴隆的花店竟然没有一个人来买花,她心里十分难受,不是担心凋敝的生意,而是沦落的生活。于是,她将店里所有的玫瑰花和她从别人店里买来的玫瑰花一起打包,送给左邻右舍。洛希亚的行为感动了大家,第二天早晨,驻扎在香榭丽舍大街的德军发现,几乎所有的巴黎女人,都手捧鲜花、面带笑容,眼里没有一丝绝望的神情。
当时法新社记者以《玫瑰花的早晨》报道此事,这个细节给了远在伦敦的戴高乐将军和他的自由法国的战士们极大鼓舞。十年后,戴高乐还专门找到了洛希亚,并且将她称为“巴黎的玫瑰”。当年执勤的德军士兵著书回忆此事时,同样不忘感慨:我们可以征服这个国家,却无法征服生活在这里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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