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工伤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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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了解过关于申报工伤需要什么材料吗?很多人在工作可能会发生危险或者意外,那么,这种就算工伤,但是很多人不知道需要做什么,所以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申报工伤需要什么材料的知识

申报工伤需要什么材料
申报工伤需要什么材料1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应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提出工伤认定的,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应由当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供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由设区的市级相应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职工申报工伤应当注意如下几点

1、是否存在劳动工伤劳动者认为是工伤的,有提供这方面证据的义务,劳动者提供相应的证据、;

2、是否为工伤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单位负责举证,提供相应的证据、;

3、有关证明文件的取得:

第一点,交通事故伤害的证明,由公安交警管理部门出具;

第二点,暴力伤害的证明,由公安刑事管理部门或治安管理部门出具;

第三点,见义勇为的证明,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

第四点,职工下落不明的,由人民法院出具司法裁定书。

第五点,不予出具证明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申报工伤需要什么材料2

工伤认定的申报程序是怎样

一、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 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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