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调岗为由变相辞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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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以调岗为由变相辞退员工,相信大家一定有听过企业无故辞退员工的新闻,这种情况多半会发生在一些小型公司,若企业以调岗为由变相辞退员工我们该怎么办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使用。

企业以调岗为由变相辞退员工

企业以调岗为由变相辞退员工1

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可以继续要求施工单位履行合同,也可以终止合同,要求二倍的经济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调换岗位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调岗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必然需要;

2、调岗必须不具备惩罚性和侮辱性;

3、调岗职位必须与原职位有关联,待遇必须与原待遇持平或上升,而不得下降;

4、调岗必须符合员工实际情况,人职匹配越高越好;

5、员工不能胜任现任岗位,必须由用人单位举证;

6、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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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的情形有哪些?

1、过错性辞退

(1)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有合法的违约条款的话,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知错不改,甚至是违法的行为,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非过错性辞退

(1)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是由于某些原因导致劳动关系无法进行下去,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有严格的要求:

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2)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

比如之前的万达裁员,就是此类。用人单位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改善经营状况,确保自己的生存能力,度过当前的难关,这是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经济性裁员包括两个方面:

(1)用人单位是属于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需要裁减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可以依法宣告破产。对濒临破产业,允许一定阶段(不超过两年)的整顿期。这些企业裁减人员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是随时都会出现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只能依靠自身力量克服上述困难,这就必然涉及到裁员问题,因此裁减人员对用人单位来说势在必行。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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